李光显故居及墓园位于中华民国金门县金宁乡,是曾官至提督的李光显之故居,于民国七十七年(1988年)11月11日公告为三级古迹,后来因为《文化资产保存法[1] 》修改而列县定古迹。
该古宅大约兴建于乾隆五十四到五十九年(1789-1794年),虽为李光显故居但实际兴建者是李光显的兄弟。建筑是三落大厝,前两进是四房二榉头,后落是二房二榉头,而在第三进的虎边有一座“突归”,突归的右后角外有一座金门数一数二大的石敢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