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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領導小組召開會議署落實原圖鏈接來自 易網財經 的圖片

全國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領導小組,是國務院中央軍委[1]議事協調機構,領導全國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沿革

自1980年代起,隨着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體制改革,以及國家勞動人事、社會保障等制度的改革和軍隊編制體制調整等改革,尤其是市場在人力資源配置上的作用增強,政府調控空間逐漸縮小,指令性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數量過大,安置任務日益難以完成。

為解決該問題,從中央到地方對安置政策調整做了各種嘗試:圍繞適應市場就業機制,實行了「供需見面、雙向選擇、包底安置」;圍繞拓寬安置渠道,採取了安排工作與自謀職業相結合的措施;圍繞解決就業難,出台了扶持優惠政策等等。但這些在原法律法規框架內的改良,未能從根本上緩解安置矛盾。

2004年6月,遵照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領導的指示,由民政部、總參謀部牽頭,中央國家機關和軍隊共18個部門組成了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協調小組,展開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研究論證工作。

2010年,《國務院辦公廳中央軍委辦公廳關於成立全國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國辦發〔2010〕52號)發出,成立全國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領導小組。

2011年1月21日,《民政部辦公廳關於啟用全國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印章的通知》(民辦函〔2011〕25號)發出,根據《國務院辦公廳中央軍委辦公廳關於成立全國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國辦發〔2010〕52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頒發全國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印章的通知》(國辦印函〔2010〕6號),自2011年2月1日起啟用「全國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領導小組」印章和「全國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章。

全國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領導小組成立後,下設有各督查組,到各地督導檢查並調研指導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例如2014年4月22日至23日,由全國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領導小組第一督查組副組長、民政部優撫安置局副局長馬飛雄帶隊的督查組來到河北省保定市,督導檢查並調研指導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2011年10月29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的決定》,同日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胡錦濤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五十號公布施行。

2011年10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令第608號,公布《退役士兵安置條例》,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1987年12月12日國務院發布的《退伍義務兵安置條例》,1999年12月13日國務院、中央軍委下發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士官退出現役安置暫行辦法》同時廢止。2013年7月10日,《國務院辦公廳 中央軍委辦公廳轉發民政部總參謀部等部門關於深入貫徹〈退役士兵安置條例〉紮實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3〕78號)發出。2013年8月29日,全國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領導小組召開全體會議[2],回顧總結《退役士兵安置條例》頒布執行兩年來的工作進展,分析當前形勢和任務,研究部署今後一個時期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全國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聯絡員50多人參加了會議。

2017年,全國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領導小組《關於開展退役士兵相關數據採集工作的通知》(國安置電〔2017〕1號)發出。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