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勘分西北界約記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亦稱《塔城议定书》、《塔城界約》,是俄羅斯帝國與清朝签订的割占中国西北地区 [1] 领土(今称外西北)的不平等条约。今由於苏联解體,大部分割地今歸屬於中亚各国。
历史
1864年(同治三年)10月7日,沙俄代表巴布科夫(Иван Фёдорович Бабков)和扎哈罗夫|Захаров, Иван Ильич等,因伊犁危機爆發,沙俄出兵强占外西北大片领土的情况下,援引中俄《北京条约》中有关中俄西段边界走向的原则规定,将文中卡伦曲解为常设卡伦,迫使清钦差勘办西北界事宜大臣明谊等,在塔尔巴哈台(今塔城)签订,共10条。具体划定自沙宾达巴哈山口到浩罕汗国边界为止的边界。就连中俄《北京条约》规定的界湖特穆尔图淖尔(今伊塞克湖)也被划为沙俄的内湖,沙俄由此割占外西北巴尔喀什湖以东、以南和斋桑淖尔(今斋桑泊)南北44万平方公里的领土。條約簽署後,除了中國和外蒙古的邊界外,現代中國北部邊疆已經大致成形。大部分中国哈萨克部族克烈部在此时入附。
《塔城议定书》下订有:
背景
這地區之土地原為百多年前於1755年乾隆帝派大軍消滅准噶尔汗国之後為清廷控制,随即,准噶尔灭族,外来人口填充此地。1851年,中俄签订《中俄伊犁塔爾巴哈臺通商章程》。沙俄获得了在伊犁、塔尔巴哈台两地区进行商业贸易。主要有贸易免税、拥有领事裁判权和实质上的租界等特权,从西北陆上打开了中国的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