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松江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上海市松江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於2015年3月正式掛牌成立,為松江區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單位簡介
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核定行政編制10名,設局長1名、書記1名、副局長3名、另有1名副局長由區公安分局分管治安的副局長兼任,配備科級領導職數5名。內設辦公室、政工科、法制科、指揮協調科、執法監督科5個職能科室。
松江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執法大隊作為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的執法機構,以區城市管理[1]行政執法局名義,承擔本轄區城市管理領域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的具體事務,機構級別為相當於正處級。其前身為上海市松江區城市管理監察大隊,於2004年7月正式掛牌成立;2012年,更名為上海市松江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執法大隊,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範圍。區城管執法大隊核定編制數為473人、科級幹部職數71人。
主要職能
(一)貫徹實施國家、市和區有關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
(二)根據本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本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
(三)依法相對集中行使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在城市管理領域的全部或部分行政處罰權及相關的行政檢查權和行政強制權。
(四)負責本區城管執法工作組織實施、業務指導、統籌協調和監督考核;負責本區城管執法隊伍的規範化、示範化建設;負責本區城管執法的普法宣傳和社會宣傳工作。
(五)承擔松江區拆除違法建築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職能。
(六)負責本區城管執法人員的統一招錄、交流輪崗、綜合考核和教育培訓。負責對城管執法工作規範和行為規範執行情況的監管。
(七)負責本區重大城管執法活動、專項執法活動的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協調重要節日、重大活動期間的城管執法保障工作;負責制定城管執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
(八)負責本區城管執法裝備建設和信息化項目建設;協調開展重大科研項目管理和創新。
(九)承擔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
(十)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財務科)。承擔對外溝通協調、文秘、會務、保密、外部形象宣傳、業務工作檔案、維穩、內部安全生產、綜合治理、後勤保障等工作;組織編制和執行部門預算、決算,承擔財務管理[2]工作;負責政務公開工作;承辦人大代表書面意見、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制定街鎮(園區)城管執法中隊重點工作績效考核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信息化建設、資產管理和執法裝備的計劃採購、分配及管理;指導基層開展規範化、標準化建設。
(二)政工科。承擔局黨委各項會議和重要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局黨委中心組學習工作;負責黨組織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思想政治建設、組織和紀律作風建設;承擔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人事檔案、教育培訓、績效考核、政務獎懲、隊伍建設、精神文明、雙擁統戰、老幹部、工青婦等工作。
(三)法制科(信訪辦公室)。負責行政處罰案件的法制審核與監督檢查;依法行政、依法治理條線工作;負責法制方面的指導、監督、培訓、普法和宣傳;組織實施聽證程序、重大案件法律審核小組會議;承擔行政複議受理、行政訴訟應訴等相關工作;全區大案要案的查處;執法證辦理,行政處罰信息徵信平台公示;負責信訪工作。
(四)指揮協調科。承擔本區重大執法保障和專項整治活動的方案制定、執行和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中有關協調管理工作;承擔重要節日、重大活動期間的城管執法保障工作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各中隊之間的指揮調度工作,及與市、相關區和本區內有關執法部門、鎮、街道的聯絡協調工作;負責城管執法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五)執法監督科。承擔投訴處置工作。
參考文獻
- ↑ 讓城市管理有精度、有溫度、有力度 ,搜狐,2022-11-01
- ↑ 財務管理的內容應包括哪些?,搜狐,2020-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