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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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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是指由企业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不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不能作为资产,是企业的权利。资产按照流动性可以划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其中,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1年内或者超过1年的1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应收款项及预付款项、待摊费用、存货等。长期投资是指除短期投资以外的投资,包括持有时间准备超过1年(不含1年)的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不能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债券、其他债权投资和其他长期投资。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或者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
其他资产是指除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外的资产,如固定资产、修理、改建支出等形成的长期待摊费用。
目录
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资产 [1]
外文名称 assets
拼音 zī chǎn [2]
解释 财产
类别 词汇
引证解释
1.资财;产业。
《后汉书·崔骃传》:"葬讫,资产竭尽,因穷困,以酤酿贩鬻为业。"唐封演《封氏闻见记·除蠹》:"因自诣郡,具言'陈氏豪暴日久,谨已除之,计其资产,足充当县一年税租'。"叶圣陶《倪焕之》十一:"富有资产,生活不成问题的,是一种人。"
2.企业资产。
资产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资产按其流动性(即资产的变现能力和支付能力)划分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长期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生物资产和其他资产等。
3.会计名词。
资产负债表所列的左方,表示资金的运用情况。
基本含义
概述
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任何营商单位、企业或个人拥有的各种具商业或交换价值的东西。 资产按其流动性(资产的周转、变现能力)可以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
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有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资产是企业、自然人、国家拥有或者控制的能以货币来计量收支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收入、债权和其他。
资产是会计最基本的要素之一,与负债、所有者权益共同的构成的会计等式,成为财务会计的基础。
在会计恒等式中: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简单地说,资产就是能把钱放进你口袋里的东西,负债是把口袋里钱的金额开个收据给别人。
根据定义,资产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
1.资产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是指资产直接或间接导致资金或现金等价物流入企业的潜力。这种潜力可以来自企业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也可以是非日常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可以是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或者是可以转化为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形式,或者是减少现金或现金等价物流出的形式。
如果某一项目预期不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就不能将其确认为企业的资产,前期已经确认为资产的项目,如果不能再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也不能再将其确认为企业的资产。
2.资产应为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
资产作为一项资源,应为企业拥有或者控制,具体是指企业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或者虽然不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但该资源能被企业控制。
通常在判断资产是否在时,所有权是考虑的首要因素,但在有些情况下,虽然某些资产不为企业所拥有,即企业并不享用其所有权,但企业控制这些资产,同样表明企业能够从这些资产中获取经济利益。
3.资产是由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
只有过去的交易或事项才能产生资产,企业预期在未来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不形成资产。
资产应当由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所形成,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包括购买、生产、建造行为或者其他交易或者事项,只有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才能产生资产,企业预期在未来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不形成资产。例如,企业有购买某项存货的意愿或者计划,但是购买行为尚未发生,就不符合资产的定义,不能因此而确认存货资产。
分类
分类按照不同的标准,资产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别。按耗用期限的长短,可分为流动资产和长期资产;根据具体形态,长期资产还可以作进一步的分类;按是否有实体形态,可分为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中国会计实务中,综合这几种分类标准,将资产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等类别。
特征
资产(assets)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它是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物质基础,具有以下几方面特征:
1.资产是一项由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资源。资产必须是现实的资产,而不能是预期的资产。这里所指的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包括购买、生产、建造行为或其他交易或者事项。
也就是说,只有过去的交易或事项才能形成资产,企业预期在未来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不形成资产。
例如,企业有购买某存货的意愿或者计划,但是购买行为尚未发生,就不符合资产的定义,不能因此而确认为存货资产。"过去形成"原则在资产的定义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这也是传统会计的一个显著特点。尽管现有的一些现象,特别是衍生金融工具的出现,已对"过去形成"原则提出了挑战,但这一原则仍然在实物中得到普遍的接受。
2.资产必须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是指企业享有某项资产的所有权,或者虽然不享有某项资产的所有权,但该资源能被企业所控制。例如,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要求,也应将其作为企业资产予以确认。
3.资产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是指直接或间接导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企业的潜力。资产必须具有交换价值和使用价值。没有交换价值和使用价值、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资源不能确认为企业的资产。
例如,待处理财产损失或已失效、已毁损的存货,他们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就不应该再作为资产出现在资产负债表中。
按照中国的企业会计准则,符合上述资产定义的资源,还要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才能确认为资产:
①与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从资产的定义可以看出,能否带来经济利益是资产的一个本质特征,但现实生活中,经济环境瞬息万变,与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能否流入企业或能够流入多少实际上带有不确定性。因此,资产的确认还应与经济利益流入的不确定性程度的判断结合起来,如果根据编制财务报表时所取得的证据,与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那么就应该将其作为资产予以确认;反之,不能确认为资产。
②该资源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资产以各种具体形态分布或占用在生产经营过程的不同方面,按其流动性通常可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资产类会计科目
1.货币资金
新准则中"现金"科目变更为"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不变,核算内容与原制度核算内容基本相同,余额可以直接结转。
2.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原投资准则规范了包括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债权投资的确认、计量的核算。
新准则取消了"短期投资"科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仅仅规范权益性投资,包括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投资,以及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而短期投资和长期债券投资则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来规范。因此关于投资的变化还是较大的,涉及了核算内容的中分类以及具体账务处理的变化。故要想完成科目余额的转换,首先要对原来的投资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其进行重分类调整。
从总体上看,新企业会计准则对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具体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都归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中核算);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中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在"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中核算)。具体转换时,可根据以下办法完成科目的转换:
(1)短期投资
企业应当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划分标准将其重新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照首次执行日的公允价值自"短期投资"和"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转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科目。原账面价值与首次执行日公允价值的差额相应调整"盈余公积"和"年初未分配利润"科目金额。
(2)长期股权投资
新企业会计准则虽仍设置了"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但其核算内容和其次核算方法与原制度相比有了根本性变化。另外新企业会计准则还设置了"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调整时,企业应对"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科目的余额全额冲销,并响应调整"盈余公积"和"年初未分配利润"科目。
"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损益调整、股权投资准备"科目余额一并转入"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科目。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科目的贷方余额全部冲销,并相应调整"盈余公积"和"年初未分配利润"科目。
"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损益调整、股权投资准备"科目余额及"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借方余额一并转入"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科目。
对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科目的贷方余额全部冲销,并相应调整"盈余公积"和"年初未分配利润"科目。
"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科目余额以及"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科目的借方余额一并转入"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科目。"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股权投资准备"科目余额直接结转即可。
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将"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直接结转即可。
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并且能够可靠计量其公允价值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划分标准重新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按照其首次执行日公允价值自"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科目转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科目。原账面价值与首次执行日公允价值的差额相应调整"盈余公积"和"年初未分配利润"科目金额。
值得注意的是首次执行日,企业按原账面核算的与长期股权投资相关的"股权分置流通权"的余额,应当全额转至"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科目。
(3)长期债权投资
企业应当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划分标准,将原制度中的长期债权投资重新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属于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部分,按照其次首次执行日的公允价值自"长期债权投资"和"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转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科目,原账面价值与首次执行日公允价值的差额相应调整"盈余公积"和"年初未分配利润"科目金额。
属于持有至到期投资的部分,若债券类型为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债券则将"长期债权投资--面值(或本金)、溢折价"科目的余额分别转入"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利息调整"科目;若债券类型为一次还本付息的债券还应将"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应计利息)"科目,自首次执行日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同时将相应减值准备的金额自"长期减值准备--长期债权投资减值准备"科目转入"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
(4)委托贷款
企业应将"委托贷款--本金、利息"科目调账余额分别转入"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应计利息"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将相应减值准备的金额自"委托贷款--减值准备"科目转入"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
3.应收补贴款
新企业会计准则没有设置"应收补贴款"科目,企业应将"应收补贴款"科目的余额转至"其他应收款"科目。
4.存货
新企业会计准则设置了"材料采购"、"在途物资"、"材料成本差异"、"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商品进销差价"、"委托加工物资"、"周转材料"和"存货跌价准备"科目,核算内容与原科目基本相同。
调账时,应将"物资采购"科目的余额转入"材料采购"科目;将"包装物"科目和"低值易耗品"科目的余额一并转入"周转材料"科目;将"自制半成品"科目的余额转入"生产成本"科目;将"委托代销商品"科目的余额转入"发出商品"科目;其他科目的余额直接结转即可。
另外,新企业会计准则还增设了"投资性房地产"科目,调账时,应将原存货项目中属于投资性房地产的金额自有关科目转入"投资性房地产"科目。
5.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
新企业会计准则没有设置"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科目,而增设了"投资性房地产"和"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科目。将"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的油气资产除外)、"累计折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油气资产已计提的折旧除外)、"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工程物资"、"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清理"、"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商誉除外)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的余额直接结转即可;将"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科目的余额转入"在建工程"科目贷方。
存在投资性房地产并且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应将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余额自"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科目转入"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应当按照首次执行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自"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或"无形资产"、"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转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科目,原账面价值与首次执行日公允价值的差额相应调整"盈余公积"和"年初未分配利润"科目金额。
6.递延税款
原制度要求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的企业设置"递延税款"科目,而新企业会计准则设置了"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其次核算方法与原制度相比有所变化。企业应计算首次执行日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形成的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并计入"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同时追溯调整"年初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科目。
7.其他资产类科目
其他资产类科目如"应收票据"、"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和"预付账款"科目,其次核算内容与新制度相应科目的核算内基本相同,相应余额直接结转即可。
历史发展
在完整的会计理论和公认会计原则尚未形成之前,对资产的定义,往往是与经济学家联系起来的。如美国会计学家斯普瑞格(C.E.Sprague)在1907年出版的《账户原则》(Philosophy of Accounts)一书中,将资产定义为"以前所提供服务的聚集和将要获取的服务的贮存"。
1929年出版的《会计中的经济学》(Economics of Accountancy)认为,资产是"指处于货币形态的未来服务,或可转换货币的未来服务。……这些服务之所以成为资产,仅仅因为它对某个人或某些人有用"。可见看出,这种定义与当时的经济学者内在的联系。
在20世纪40-50年代会计准则基本形成时,有关资产的定义产生了根本的变化。美国注册会计师协所属的会计名词委员会于1953年发布的第一会计名词公报,转而从会计规则角度来定义资产。这份公告定产:资产是依据会计的规则或原则,而在账簿上结转到账户借方余额所代表的事物。美国会计原则委员会于1970年所发布的第四号报告也认为,"资产是企业按照公认会计原则所确认和计量的经济资源"。
1970年以后,会计界对资产的定义,又走向与经济学结合的道路。最具代表性的定义当数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在财务会计概念结构公德第六号中的界定:"资产是一特定主体因为过去的交易或事项而形成的,并为主体拥有或控制的、可能的未来经济利益"。
其它国家和国际性组织在研究、制订财务会计概念结构时,都程度不同地采纳了这一定义,将资产的根本特征界定为未来经济利益。
从未来经济利益角度来界定资产,确实反映了资产的核心和本质。但是,财务会计的基本特征要求,会计只核算与报告那些明确、可靠地进行计量的对象,任何存在计量上困难的内容,财务会计都不进行反映。
显然,未来经济利益难以准确、可靠地计量。将资产定义为未来经济利益,财务会计的其他基本特征不统一,从而损害了财务会计理论的内在一致性。
中国于1992年底所发布的《基本会计准则》,采取了一种折衷式的处理,将资产定义为"能够用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就认识水平而言,既避免了按照会计规则确定资产的不合理的逻辑,也回避了未来经济利益过于抽象、无法计量的矛盾,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从发展的眼光看,这一定义同样具有阶段性。
未来对资产定义的讨论,不仅要联系财务会计的假设、目标等,而且发展的眼光,这一定义同样具有阶段性。
泡沫问题
现状分析
2012年11月中国生产者物价指数(PPI)同比下降2.2%,连续9个月负增长,而且厂家的库存量是满的。生产过剩的迹象十分明显,除非中国国内市场能消化这些过剩库存,否则中国企业将面临新的问题。
数据显示,中国1-11月份的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20.7%,与前10个月相同。尽管公共投资增加弥补了民间投资的下降,但由于面临产能过剩和美国'财政悬崖'等问题,中国经济复苏的不确定因素依然很多。
现状担忧
2012年12月9日公布的中国官方统计数据表明,中国虽然避免了在可预见未来的经济硬着陆。然而在令人鼓舞的数据背后,存在一些更令人担心的迹象。
中国是一个出口主导的经济体,出口和固定资产投资是推动经济增长的两个主要支柱。东亚国家通过出口保持了经济的高增长。但是,几乎所有出口主导的国家最终都出现了货币供应过量和资产泡沫的问题。日本不过是资产泡沫破裂的第一个国家。
资产观点
未消逝成本观
未消逝成本观是对资产性质的早期描述。美国著名会计学家佩顿和利特尔顿在《公司会计准则导论》(An introduction to corporate standard)(1940)中明确提出了未消逝成本观。
他们认为:"……成本可以分为两部分,其中已经消耗的成本为费用,未耗用的成本为资产……"也就是说,他们认为资产是营业或生产要素获得以后尚未达到营业成本和费用阶段的那部分余额,是成本中未消逝的那部分余额。显然,这种观点同历史成本会计模式是密不可分的。它着重从会计计量的角度来定义资产,强调了资产取得与生产耗费之间的联系。
借方余额观
资产定义的借方余额观是由美国会计师协会(美国执业会计师协会的前身)所属的会计名词委员会在其颁布的第1号《会计名词》(1953)中提出来的。该公告认为:"资产是由借方余额所体现的某种东西。这一借方余额是按照公认会计原则或规则从结平的各账户中结转过来的,前提是这一借方余额不是负值。作为资产,它代表的或者是一种财产权利,或者是所取得的价值,有的则是为取得财产权利或为将来取得财产而发生的费用支出。"这一认识的基本特征是将资产视为借方余额的体现物。
据此,不仅借方余额所体现的应收账款、存货、设备、厂房等要确认为资产,而且由借方余额所体现的递延费用等项目也可以确认为资产。显然,这种观点只是从会计结账技术的角度来理解资产,很难说是在描述资产的性质。
经济资源观
经济资源观是关于资产定义的颇具影响的一种观点。1957年,美国会计学会发表的《公司财务报表所依恃的会计和报表准则》中明确指出:"资产是一个特定会计主体从事经营所需的经济资源,是可以用于或有益于未来经营的服务潜能总量。"
对资产的这一认识,第一次明确地将资产与经济资源相联系,虽然它并未正面提到无形资产的内容,但这一定义至少可能将无形资产包纳其中。另外,它也明确了资产与特定会计主体之间的关系,即特定会计主体能够借助资产业从事未来经营。
未来经济利益观
比较流行的资产定义体现了未来经济利益观的观点。1962年,穆尼茨(Moonitaz)与斯普劳斯(R.T.Sprouse)在《会计研究论丛》第3号--《企业普遍适用的会计准则》这一文献中明确提出:"资产是预期的未来经济利益,这种经济利益已经由企业通过现在或过去的交易获得。"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在《财务会计概念公告》第6号(SFAC NO.6)中提出:"资产是可能的未来经济利益,它是特定个体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中所取得或加以控制的。"
未来经济利益观认为,资产的本质在于它蕴藏着未来的经济利益。因此,对资产的确认或判断不能看它的取得是否支付了代价,而要看它是否蕴藏着未来的经济利益。
在现实中,虽然成本是资产取得的重要证据之一,而且成本还是资产计量的重要属性,但是,成本的发生并不一定导致未来的经济利益,而未来经济利益的增加也并不必然会发生成本,例如,业主投资、接受捐赠等。所以,未消逝成本观将未耗用的成本看成是资产,视资产为成本的组成部分,是不切实际的。
而经济资源观强调资产的经济资源属性,把一些不是经济资源但有助于实现未来经济利益的或减少未来经济损失的项目如某些备抵项目排斥除在资产之外。未来经济利益观则将这些项目合乎情理地包括在资产之中。因此,我们说未来经济利益相对于其他观点来说更加全面、合理。
财务会计中资产的一般学术定义:资产指预计有助于生产未来现金流入或减少未来现金流出的经济资源。
资产的两个要义
(1)资产的经济属性即能够为企业提供未来经济利益,这也是资产的本质所在。也就是说,不管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要成为资产,必须具备能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这是资产的第一要义。
(2)资产的法律属性即必须是为企业所控制,也就是说,资产所产生的经济利益能可靠地流入该企业,为该企业提供服务能力,而不论企业是否对它拥有所有权,这是资产的第二要义。
重新定义
《企业财务报告条例》和《企业会计制度》对资产的重新定义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将资产定义为:资产是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这一定义,忽略了作为企业资产应当具有的最基本的性质,即资产应当是"预期会给企业带未来经济利益"。
按照中国基本准则规定的定义,在实务工作中产生的主要问题是:即使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不能再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仍然作为企业的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从而造成了企业资产不实。
例如,由于技术进步,原有设备已经被淘汰或长期闲置不用,或从国外引进的设备原材料供应等原因在国内无法使用、这些设备不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但因其符合资产定义而仍作为企业的资产,其价值仍反映在会计报表的资产方,造成企业虚增资产,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所反映的信息因此也失去其真实性。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国务院第287号令发布,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九条中对资产进行了重新定义: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并以此为依据制定了《企业会计制度》。
对比两个定义可以看出,《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中资产定义在三个方面对原定义作了修正:
一是新的定义把资产的内涵真正揭示了出来,强调资产的实质是预期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而原定义却忽视了这一点。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资产必须具有用性和盈利性,具有为企业服务能力或服务潜力、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或者控制别人得到这种利益都应该是企业的资产。
相反,如果企业某项财产预期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则该财产不能确认为企业的资产,如待处理财产损失预期不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入企业,则不能作为企业的资产。
二是新定义中删去了"能以货币计量"这一定语。笔者认为主要原因是,货币计量是会计确认和计量的问题,不是资产的本质特征,只需要在关于资产的确认标准中规定,不必在资产的定义中进行提及。
三是新定义中把"经济资源"修正为"资源"。预期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不仅仅是经济资源,也不仅仅是单一的、静态的、具体的某一资产。会计上没有确认和计量但确实能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其它项目,如知识产权、人力资源、商誉等也应该是企业的资源,而且是越来越重要的资源。
国际会计准则在框架中将资产定义为"资产是指作为以往事项的结果而由企业控制的可望向企业流入未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可以看到,变化后的定义从理论上与国际会计准则保持了内在的一致,其实践意义是可以据资产的定义明确纳入会计核算的资源范围。
重新思考
中国《企业财务报告条例》和《企业会计制度》对资产的重新定义可以说是中国会计理论与实务的重大突破,对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但笔者认为新定义也有两点不妥之处:
1.关于特定主体对资产的权利即资产的法律特征问题。
某一特定主体与作为资产的"资源"究竟存在怎样的权利关系,也是资产概念的另一实质问题。原定义和新定义都认为是"拥有或控制",笔者认为,如果将资产的内涵理解为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则资源是"控制"而不是"拥有或控制"。
一方面,"拥有"自然就能"控制",将二者并列有重复之嫌,而且企业的资产和是否拥有该资产的所有权并无必然联系。如融资租赁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出租方在融资租赁期内,对租赁物有所有权,但与该租赁物相关的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承租方,出租方对租赁物并非不具有实际控制权:而承租方对租赁物虽然没有所有权但有控制权。
另一方面,企业的资产要么来源于所有者,要么来源于债权人,企业不存在拥有所有者和债权人的资产所有权。因此,以实际控制权来确认资产比较合理和恰当。所以,笔者认为,某一特定主体对资产的权利是"控制"。关于这一点可从国际会计准则中资产的定义中得到佐证。
2.关于资产的来源。
新定义中的资产来源于"过去的交易、事项",这只是对历史信息作出反映,没有着眼于未来的价值增值运动。资产既然是企业控制的资源,那么相关的交易或事项必然已经发生,没有必要在资产定义中加上这一多余的定语来说明其来源。
定义只要能体现资产的两个要义,明确资产的两个本质特征即法律特征(为企业所控制)和经济特征(具有未来经济利益)就是科学而严密的。据此,可以将资产定义表述为:"是为企业所控制的、能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会计确认
确认从理论上看,最严格的资产确认程序,应该是从资产的定义出发,确定资产的最本质属性,然后,根据这一本持属性的要求,建立资产确认的具体标准。
以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的定义为例:首先,"未来的经济利益"构成了资产的本质要求,任何不具备未来经济利益的内容,都不能被确认为资产。这样,会计上的一些递延支出与待转销损失,就不应该作为资产的形式出现;其次,资产还应与特定的主体相联系,如某项未来经济利益不能被该主体所拥有或控制,它也不能作为该主体的资产。
这就将一些公共性资源,排除在企业资产之外;第三,任何资产,都应该是企业因为过去的交易或事项所取得的。即使企业拥有了某项未来经济利益,如果没有明确的交易或事项,也不能确认为资产。这使得自创商誉被排除在企业资产之外。当然由于资产的定义目还不统一,因此,资产的确认标准,也很难进行严格的界定。
从历史发展角度看,资产的确认经历了从收付实现制发展权责发生制,再向现金流动制转变的反复。
理论上看,最严格的收付实现制以收到现金为收入,付出现金为费用。这样,企业所有的资产就应该是现金资产,不存在任何非现金资产。
在这一理论下,资产的确认较简单、直观。但是,只要是商品经济,就离不开商业信用。也就是说,企业必须有相应的债权和债务,从而,出现了对收付实现制的第一次修正,资产的确认扩展到对债权、债务的确认。工业革命导致机器化大生产,固定资产问题再次成为会计所必要考虑的内容。
收付实现制出现了进一步的修订,将固定资产和折旧问题纳入确认的范畴。多次修正的结果是:权责发生制逐步取代收付实现制,成为会计确认的基础。
按照权责发生制,资产的确认标准是企业已取得或拥有该项资产的权利,这样,对一些权利如购销合同、一些重要的资源如人力资源、一些重要的未来经济利益如商誉(包括自创商誉)等,都应该确认为企业的资产。
考虑到会计基本假设中货币主价以及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中可靠性和可验证性等的限制,这些还无法确认为资产。因此,资产确认基础是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的混合。
随着经济环境的改变,特别是创新金融工具在企业中的逐步应用,传统的资产确认标准会发生根本性的改变。一些国家或国际性的组织如美国的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已将"风险和报酬的实质性转移"作为资产和负债的确认标准,而不考虑某项工具的法律所有权是否转移(即:交易行为的发生)。这样,有可能会对现行的会计基础进行再一次修订,从而导致现金流动制的产生和应用。
资产计量
计量所谓计量,是指会计要素量化的过程和方法。计量,也就是对资产加以量化表述的理论依据与具体方法。它涉及计量属性与量度单位的选择。
理论的资产计量属性,应该体现了资产的本质特征。如果认为资产的本质特征是未来的经济利益,相应的计量属性应该体现:第一,反映产出,而不是过去的历史投入。
这样,最恰当地反映未来经济利益的计量属性,应该是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但是,这一属性无法满足可靠性和可验证性的要求,因此,具体会计实务往往是从投入角度确定计量属性,要求排除人为估计等因素,较为客观,可以验证。而所有计量属性中,只有资产的取得成本(即历史成本)符合上述要求。因此,会计实务中资产的计量仍以历史成本属性为主。
在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特别是衍生金融工具广泛应用于企业经营活动中,企业所持有的资产的性质发生了变化。为此,一些国家的准则制订机构深度运用新的计量属性,以合理地反映企业所持有资产的价值。公允价值是应用较多的属性之一,美国、加拿大、英国等的准则制订机构都同意将或准备将公允价值作为因衍生金融工具而形成的金融资产的计量属性。
至于量单位的选择,较为简单。在特价基本稳定的环境下,名义货币单位可以较准确地反映企业资产的真实价值;而在物价变动幅度较大的环境下,不变购买力单位更为合理。
综观各国会计实务,资产的计量基本上以历史成本/名义货币模式为主,即使其物价产生一定幅度的变动,也是如此。这说明,资产计量更多地是从可验证性和操作方便等因素出发的。这多少也反映了会计这门学科的务实属性。
报告资产的报告,主要是通过资产负债表进行的。但在对资产负债表中资产方项目的梳理上,存在着收入/费用观与资产/负债观之争。
按照收入/费用观,利润是收入减费用后的余额。这样,凡是不符合费用要素规定的各种支出,都不能进入利润表,而在资产负债表的借方反映。这些不符合资产的资产负债表所反映的资产项目,有些不符合资产的本质规定。典型的有各种递延支出或待转销损失。会计实务多采用这一模式报告资产。
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是企业财务报告三大主要财务报表之一,选用适当的方法和指标来阅读,分析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以正确评价企业的财务状况、偿债能力,对于一个理性的或潜在的投资者而言是极为重要的。在阅读及分析资产负债表之前,应对以下几个方面有所了解:
第一,了解资产负债表的性质,了解资产负债表能向公众揭示哪些方面的信息。具体来说,资产负债是一种静态的、反映企业在一定日期(即某一时点上)的财务状况的财务报表,它除了直接反映在报表编制日企业所掌握或拥有的经济资源(资产)、所负担的债务以及股东在企业中应享有的权益外,还可以通过对报表中的有关资料进行处理后间接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结构是否健全合理和偿债能力高低等多方面的情况。
第二,了解一些与该企业有关的背景资料,如企业的性质、经营范围、主要产品、财税制度和政策及其变化、全年年度中所发生的一些重大事项等等。除此之外,还须了解一些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如产业政策、金融、财会制度、税收等方面的变化。
第三,了解和掌握一些基本的分析方法。在对财务报表进行基础分析时,最常用且最便捷有效的方法不外乎有结构分析法、趋势分析法和比率分析法三种。困难的是要能够熟练地并能综合地运用这些方法去分析一些企业财务报表那些貌似孤立、单一的信息。最不容易掌握的却是选择何种标准去评价注册会计师或你自己已经获取或处理过的那些信息。
面对资产负债表中一大堆数据,你可能会有一种惘然的感觉,不知道自己应该从何处着手。根据我在实际工作中的经验和体会,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首先,游览一下资产负债表主要内容,由此,你就会对企业的资产、负债及股东权益的总额及其内部各项目的构成和增减变化有一个初步的认识。
由于企业总资产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企业的经营规模,而它的增减变化与企业负债与股东权益的变化有极大的关系,当企业股东权益的增长幅度高于资产总额的增长时,说明企业的资金实力有了相对的提高;反之则说明企业规模扩大的主要原因是来自于负债的大规模上升,进而说明企业的资金实力在相对降低、偿还债务的安全性亦在下降。
对资产负债表的一些重要项目,尤其是期初与期末数据变化很大,或出现大额红字的项目进行进一步分析,如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固定资产、有代价或有息的负债(如短期银行借款、长期银行借款、应付票据等)、应收账款、货币资金以及股东权益中的具体项目等。
例如,企业应收账款过多占总资产的比重过高,说明该企业资金被占用的情况较为严重,而其增长速度过快,说明该企业可能因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较弱或受经济环境的影响,企业结算工作的质量有所降低。此外,还应对报表附注说明中的应收账款账龄进行分析,应收账款的账龄越长,其收回的可能性就越小。
又如,企业年初及年末的负债较多,说明企业每股的利息负担较重,但如果企业在这种情况下仍然有较好的盈利水平,说明企业产品的获利能力较佳、经营能力较强,管理者经营的风险意识较强,魄力较大。
再如,在企业股东权益中,如法定的资本公积金大大超过企业的股本总额,这预示着企业将有良好的股利分配政策。但在此同时,如果企业没有充足的货币资金作保证,预计该企业将会选择送配股增资的分配方案而非采用发放现金股利的分配方案。
另外,在对一些项目进行分析评价时,还要结合行业的特点进行。就房地产企业而言,如该企业拥有较多的存货,意味着企业有可能存在着较多的、正在开发的商品房基地和项目,一旦这些项目完工,将会给企业带来很高的经济效益。
再其次,对一些基本财务指标进行计算,计算财务指标的数据来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直接从资产负债表中取得,如净资产比率;直接从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中取得,如销售利润率;同时来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如应收账款周转率;部分来源于企业的账簿记录,如利息支付能力。限于篇幅,我在此主要介绍第一种情况中几项主要财务指标的计算及其意义。
1.反映企业财务结构是否合理的指标有:
(1)净资产比率=股东权益总额/总资产
该指标主要用来反映企业的资金实力和偿债安全性,它的倒数即为负债比率。净资产比率的高低与企业资金实力成正比,但该比率过高,则说明企业财务结构不尽合理。该指标一般应在50%左右,但对于一些特大型企业而言,该指标的参照标准应有所降低。
(2)固定资产净值率=固定资产净值/固定资产原值
该指标反映的是企业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和生产能力,一般该指标应超过75%为好。该指标对于工业企业生产能力的评价有着重要的意义。
(3)资本化比率=长期负债/(长期负债+股东股益)
该指标主要用来反映企业需要偿还的及有息长期负债占整个长期营运资金的比重,因而该指标不宜过高,一般应在20%以下。
2.反映企业偿还债务安全性及偿债能力的指标有: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该指标主要用来反映企业偿还债务的能力。一般而言,该指标应保持在2:1的水平。过高的流动比率是反映企业财务结构不尽合理的一种信息,它有可能是:
①企业某些环节的管理较为薄弱,从而导致企业在应收账款或存货等方面有较高的水平;
②企业可能因经营意识较为保守而不愿扩大负债经营的规模;
③股份制企业在以发行股票、增资配股或举借长期借款、债券等方式筹得的资金后尚未充分投入营运,等等。但就总体而言,过高的流动比率主要反映了企业的资金没有得到充分利用,而该比率过低,则说明企业偿债的安全性较弱。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预付费用-待摊费用)/流动负债
由于在企业流动资产中包含了一部分变现能力(流动性)很弱的存货及待摊或预付费用,为了进一步反映企业偿还短期债务的能力,通常,人们都用这个比率来予以测试,因此该比率又称为"酸性试验"。在通常情况下,该比率应以1:1为好,但在实际工作中,该比率(包括流动比率)的评价标准还须根据行业特点来判定,不能一概而论。
3.反映股东对企业净资产所拥有的权益的指标主要有:
每股净资产=股东权益总额/(股本总额×股票面额)
该指标说明股东所持的每一份股票在企业中所具有的价值,即所代表的净资产价值。该指标可以用来判断股票市价的合理与否。一般来说,该指标越高,每一股股票所代表的价值就越高,但是这应该与企业的经营业绩相区分,因为,每股净资产比重较高可能是由于企业在股票发行时取得较高的溢价所致。
第四,在以上这些工作的基础上,对企业的财务结构、偿债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值得注意的是,由于上述这些指标是单一的、片面的,因此,就需要你能够以综合、联系的眼光进行分析和评价,因为反映企业财务结构指标的高低往往与企业的偿债能力相矛盾。
如企业净资产比率很高,说明其偿还期债务的安全性较好,但同时就反映出其财务结构不尽合理。你的目的不同,对这些信息的评价亦会有所不同,如作为一个长期投资者,所关心的就是企业的财力结构是否健全合理;相反,如你以债权人的身份出现,他就会非常关心该企业的债务偿还能力。
最后还须说明的是,由于资产负债表仅仅反映的是企业某一方面的财务信息,因此你要对企业有一个全面的认识,还必须结合财务报告中的其它内容进行分析,以得出正确的结论。
会计科目
资产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它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在途物资、原材料、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商誉、库存商品、长期股权投资。
会计主体可以主张权益的科目
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
资产的减少及减少准备科目
坏账准备、材料成本差异、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长期应收款、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摊销、无形资产减值准备、长期待摊费用、待处理财产损益。
相关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三章
第二十条 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前款所指的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包括购买、生产、建造行为或其他交易或者事项。预期在未来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不形成资产。
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是指企业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或者虽然不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但该资源能被企业所控制。
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是指直接或者间接导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企业的潜力。
第二十一条 符合本准则第二十条规定的资产定义的资源,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资产:
(一)与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二)该资源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资产确认的条件
1.与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资源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符合资产定义和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虽然符合资产定义,但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不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