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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虎色变,原意是说被虎咬过的人才真知虎的厉害。比喻一提到可怕的事情,情绪就非常紧张。[1]
出处
宋·程灏、程颐 《二程遗书》卷二上:"真知与常知异。常见一田夫,曾被虎伤,有人说虎伤人,众莫不惊,独田夫色动异于众。若虎能伤人,虽三尺童子莫不知之,然未尝真知。真知须如田夫乃是。"
(译文)从前一个曾被老虎咬伤的农夫深知老虎的厉害,一次他听说老虎在外地咬伤了人,周围的人听了十分吃惊,而他则惊慌失色。
成语典故
北宋时,有两位非常著名的理学家,他们是兄弟二人,哥哥叫程颢、弟弟叫程颐。程颐,字正叔,18岁时上书皇上,议论天下大事。当时,有许多大臣举荐他做官,都被他婉言谢绝。最后,朝廷任命他为秘书省的校书郎。他实在不能推,只好上任。不久又升任崇政殿说书,这是专门为皇帝讲解经、史的职务。程颐平生诲人不倦,培养了许多著名学者。程颢和程颐一生留下了丰富著述,这些都被后人收入《二程全书》,他们的学说则被后人称之为"理学";南宋时朱熹的学说被称为"道学",由于两家有共同的思想渊源,都是阐发、弘扬孔孟的儒家学说,于是在习惯上,人们便将他们两家的学说通称为"程朱理学"。程颢、程颐兄弟二人虽然平生致力于"格物致知",也就是研究事物原理的大学问,但他们一时一刻也不忽视实践。
程颐在谈到实践出真知这一问题时,曾讲过一个非常生动的故事:"老虎能伤人,这是就连3尺高的小孩子都知道的事情。但是,人们聚在一起谈话时经常说到虎,却没有谁觉得害怕。""有一位田夫曾经被老虎咬伤过,只要听到有人说到老虎,他就会被吓得大惊失色(闻谈虎而色变)。这是为什么呢?原因是这位田夫真正体验过老虎的厉害和被老虎伤害时的危险程度。"
说到这里,程颐又将故事引申说:"作学问,无非讲的是治国安民,利国利民的道理,但如果一味地高高在上,而不深入实际去体察民情,无论如何也治理不好国家。这个道理是显而易见的,但真正做起来却不那么容易!"程颐的学说进一步奠定了宋儒实践出真知的理论,对后人有着十分积极的影响,是我国传统文化非常宝贵的一部分。
视频
谈虎色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