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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永平
出生 1966年2月28日
湖北麻城
国籍 中国
职业 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
知名于 获湖北省首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霍英东基金会高校青年教师奖
知名作品国际私法在互联网环境下面临的挑战
中国社会科学
中国冲突法立法问题研究

肖永平[1] 汉族,湖北麻城人,1966年2月28日出生,毕业院校,西南政法学院、武汉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教授。曾获湖北省首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霍英东基金会高校青年教师奖,"中国法治之路"青年法律论文优秀奖,首届珞珈青年赤子奖等11项奖励,著有《中国冲突法立法问题研究》、《中国仲裁法教程》和《冲突法专论》等12部著作,在《中国社会科学》、《美国比较法杂志》等国际国内刊物上发表论文70余篇。

主要研究方向

国际法学

代表论文

1.最密切联系原则在中国冲突法中的应用。《中国社会科学》1992年第3期。

2.价值取向与中国冲突法立法。《中国法学》1994年第5期。

代表著作:《法理学视野下的冲突法》,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

个人简介

现任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珞珈特聘教授。

本科 1984,9-1988,7 在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学习,获法学学士学位

博士 1988,9-1993,7 在武汉大学法学院国际私法专业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

1993,7――1995,4 任武汉大学法学院国际法系讲师

1995,4――1997,9 任武汉大学法学院国际法系副教授和副系主任1997,9――1998,7 任武汉大学法学院国际法系教授和副系主任1998,7――1999,7 在哈佛大学作高级访问学者

1998,7――现在, 任武汉大学国际私法博士生导师

2000,4----5, 在德国汉堡外国私法与国际私法研究所从事合作研究

1999,11--现在, 任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执行所长

2007,9--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

教育背景

1988年7月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

1988年9月至1993年7月,就读于武汉大学法学院国际私法专业,获法学博士学位。

人物业绩

1984年,当肖永平踏入西南政法学院的门槛时,这位18岁的麻城少年正做着"律师梦",电影中的大律师博学善辩,匡扶正义,让他神往。而今天,33岁的肖永平己成为武汉大学一名法学教授,是青年法学家中的佼佼者。

凭着对法律的浓厚兴趣,他刻苦攻读,本科期间曾连续三年成绩居全校第一,并考入武大读研,尔后又提前攻博。武大法学院浓厚的学术氛围和雄厚的师资力量使肖永平改变初衷,决心致力于法学研究。在一代法学宗师韩德培教授的指导下,他以一种"衣带渐宽终不悔"的精神倾注于国际私法的探索。自留校以来,他先后主持或参加了"市场经济与中国国际私法立法的完善等三项全国性重点课题的研究。1996年,其专著《中国冲突法立法问题研究》出版后引起学术界的广泛关注。该书通过对各国冲突法立法体制及其基本运作方式的比较研究,剖析了我国冲突法立法现状,提出了一系列极有价值的立法建议。尤为可贵的是,他率先引入实证主义的分析方法,在我国理论界第一次论证了国际私法法典化问题,从而在诸多学术领域实现了突破。此外,他先后出版学术著作12部,其中个人独撰3部,并在《中国社会科学》、《美国比较法杂志》等国内外权威、核心期刊发表论文71篇。1997年,31岁的肖永平破格晋升为教授,成为中国最年轻的法学教授。次年又被增列为博士生导师,是法学界最年轻的博导。1998年肖永平又访学哈佛,并以其扎实的学术功底赢得了美国法学界人士的尊重,他们邀请这位来自中国大陆最年轻的法学家赴纽约、华盛顿等各地作学术报告。肖永平也利用这一难得的机遇与美国法学界广泛交流,拓宽学术视野,并在美国权威法学期刊《美国比较法杂志》上发表了《大陆与香港的法律冲突与协调模式的选择》一文。

作为中国法学新生代的代表人物之一,肖永平逐渐形成了鲜明的学术风格:在反思中求创新,在创新中求突破,开放、多向和动态地思考问题。他主张,新一代学者要实现发展与重构国际私法学,须在人文积淀与研究方法上不断开拓,并力求掌握现代科技知识。他说,独特的国情为每一个有强烈民族和社会责任感的法学家提供了肥沃的研究土壤,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国际私法学体系是我们义不容辞的任务。 "理论是灰色的,实践之树常青",肖永平认为,脱离司法实践而局限在"象牙塔"里做文章,无法迎接21世纪的挑战。1998年2月,江苏南通某国有进出口公司与俄国商人发生经济纠纷,后来,英国银行在英国伦敦对中国某银行提起诉讼。肖永平毅然伸出援助之手,为当事人在英国法院提供了令人信服的专家证言,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千万余元。

肖永平入选"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2011年1月 25日,10位青年法律法学工作者在京获颁"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荣誉称号。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肖永平教授榜上有名。

该评选活动由中国法学会主办,是我国法学界的一项重要活动,自1995年启动以来,今年已是第六届。按要求,参选对象必须是年龄在45岁以下的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拥有具备原创意义或学术前沿水平的法学研究成果,在理论创新与实践的结合上取得显著成绩。

肖永平教授出生于1966年,在冲突法与法理学、比较国际私法、中国冲突法立法等方面有开创性的研究,代表作有论文《最密切联系原则在中国冲突法中的应用》和著作《法理学视野下的冲突法》等。

论文质疑事件

"打假斗士"方舟子再次在微博上曝猛料,直指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肖永平抄袭论文,该微博一出后立刻引发了广大网友的关注,该微博原文:"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肖永平抄袭美国西蒙尼德斯发表的英文论文《20世纪末的国际私法进步还是退步?》,将他摘译成中文,隐去原作者名字,改叫《法律选择理论若干问题回顾》,在《法学研究》2001年第3期发表。西蒙尼德斯论文后来被别人翻译为中文在《民商法论丛》2002年第3号发表,于是肖永平尴尬了。"

研究领域

国际冲突法,国际贸易法,国际商事仲裁 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闪亮登场,其在冲突法与法理学、比较国际私法、中国冲突法立法等方面有开创性的研究,力争解决我国社会和法制建设中的重大国际法问题,研究成果受到一致好评。[2]


社会兼职

1、 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常务副会长

2、 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

3、 《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执行编委

4、 湖北省法学会 副会长

5、 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6、 中国国际商会武汉商会调解员

7、 武昌区人民法院陪审员 8、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肖永平教授专访[3] 9、肖永平(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听了曹建明检察长的讲话,感觉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明年的检察工作抓得很紧,也抓得很准。比如说在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对不同市场主体平等保护的重视,在促进自身科学发展方面对强化自身监督的强调等等。我认为这些工作部署和要求都抓住了要害。随着近年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力度的不断加大,对检察人员的素质能力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此,我想提三点建议。

第一,曹建明检察长在报告中提出,“十二五”时期将全面启动对检察人员的新一轮全员培训,希望在培训中,检察机关能更多地与高校开展合作。

第二,加强高校与检察系统的人才交流力度。目前这项工作在一些地方做得比较好,但也有一些地方做得不够规范,没有形成常态化。我想,无论是高校的法律人才到检察机关挂职,还是检察系统比较有实践经验的业务能手到高校去授课,对于双方都非常有益处。

第三,加大对基层检察院的监督和管理力度。当前检察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很多都出在基层,直接影响到老百姓对检察机关的认识和评价。上级检察院应该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检察工作特别是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 10、武汉大学肖永平: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教育是实现民心相通的重要途径[4]

11、武汉大学肖永平教授做客“韶风名家论坛”开展法学讲座。[5]

视频

肖永平老师采访 剪辑版

代表性论文

1、The Conflict of Laws between Mainland china and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The Choice of Coordination Models, Yearbook of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Volume 4 (2002);

2、Ordre Public in China's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The American Journal of Comparative Law, Volume 53(2005);

3、《中国国际私法领域内重要理论问题综述》,《中国社会科学》1990年第2期;

4、《最密切联系原则在中国冲突法中的应用》,《中国社会科学》1992年第3期;

5、《内国、涉外仲裁监督机制之我见》,《中国社会科学》1998年第3期;

6、《国际私法在互联网环境下面临的挑战》,《中国社会科学》2001年第1期。

代表性著作

1、《法理学视野下的冲突法》,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

2、《国际私法原理》,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及2007年第二版。

3、《肖永平论冲突法》,武汉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荣誉奖项

1.1995年6月 获湖北省首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

2.2000年6月 获教育部首届"优秀青年教师奖"

3.2001年6月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4.2001年12月 获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

5.2003年2月 获司法部法学教材与法学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

6.2006年9月 获第二届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一等奖

7.2006年10月 获第四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

8.2006年12月 获第一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三等奖

9.2007年12月 获第一届中国法学教育研究成果奖三等奖

10.2008年11月 获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

11.2009年5月 获第六届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12.2009年4月 入选第二批"当代中国法学名家"

13.2009年8月 获第三届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奖一等奖(科研成果类)

14.2009年9月 获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排名第二)

15.2009年10月 获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三等奖

16.2010年3月 入选国家级百千万人才工程

其他

方舟子曝武大法学院院长肖永平抄袭论文

"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肖永平抄袭美国西蒙尼德斯发表的英文论文《20世纪末的国际私法--进步还是退步?》,将他摘译成中文,隐去原作者名字,改叫《法律选择理论若干问题回顾》,在《法学研究》2001年第3期发表。西蒙尼德斯论文后来被别人翻译为中文在《民商法论丛》2002年第3号发表,于是肖永平尴尬了。"方舟子的这条微博在网上发布后,引发了公众的极大关注。

昨天,记者辗转联系上肖永平教授。肖永平说,其论文是在20多个文献的基础上完成的,论文抄袭与否有待同行专家评析。关于论文研究的内容,肖永平承认与西蒙尼德斯那篇论文主要探讨的内容是一样的。记者问其论文与西蒙尼德斯究竟有何区别,肖称"现在没办法跟你说那么清楚"。

对于方舟子打假一事,肖永平称"现在没有看法",还没有决定是否回应。

用法自律成人

我国制定的法学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提出了知识、能力和素质三方面的要求。

在知识方面,要牢固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了解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基础知识,并形成合理的整体性知识结构。

在能力方面,要具备独立自主地获取和更新本专业相关知识的学习能力;具备将所学的专业理论与知识融会贯通,灵活地综合应用于专业实务之中的基本技能;具备利用创造性思维方法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和就业创业实践的创新能力;具备较高的计算机操作能力和外语听、说、读、写能力。

在素质方面,要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掌握法学专业的思维方法和研究方法,具备良好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养成良好的道德品格、健全的职业人格、强烈的法律职业认同感,具有服务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具备健康的心理和体魄。

怎样才能达到上述标准呢?我的体会是六个字“用法、自律、成人”。

成 人

当你们从相对紧张封闭的中学生活到更加自由开放的大学生活,首先面临着从自然人向社会人的转变。在你六个月的时候,经历了生理上的断奶,你不再借助母亲的免疫能力,独自对抗不断恶化的自然环境;当你上幼儿园和小学的时候,你主要依靠父母的照顾而生活,依靠老师的严格管教而学习;在你进入初中和高中以后,你的生活仍然离不开父母的照料,学习也是在老师的主导下完成的。但是今天,当你挥手和父母告别以后,你正在经历心理上的“断奶期”,你可能有点迷茫、有点彷徨、有些不适应。这都是很正常的。但我希望通过今天的成人仪式,你们把自己心理上的“断奶期”尽量缩短,尽快完成从自然人到社会人的转变。

视频

肖永平老师采访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