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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宅渔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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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宅渔港(An-the̍h Hû-káng),位于台湾澎湖县马公市安宅里,北侧接壤湖西乡许家村,主管单位为澎湖县政府,属第二类渔港,安宅渔港开口朝南,地理位置与西卫渔港遥望相对。
介绍
“安宅”位于澎湖县马公市,清领时期属澎湖厅东西澳,古名“蚱脚屿”,据称乃因早昔海滨盛产海蜇,海蜇在海中游动时,状似撑开的伞,成群的长脚飘晃,故以名之。蚱脚屿因地势北高南低,避风效果甚佳,故而起建许多“菜宅”来种植蔬菜,时人又称“菜宅”为“宅脚”、“宅仔”、“宅内”或“宅仔脚”等名,在日治时期被改作“宅脚屿”,1945年政权交替之后,再改为“安宅里”,沿用迄今。
民国69年至76年(1980年-1987年)施行“第一期台湾地区渔港建设方案”的计画中,安宅渔港便被编列在内,获得新台币388万元经费挹注兴建;民国86年至89年(1997年-1999年)“第三期台湾地区渔港建设方案”中,安宅渔港使用经费为新台币190万元;民国90年至91年(2001年-2002年)的“第四期台湾地区渔港建设方案”则为新台币132万元。根据2005年出版的《续修澎湖县志.财政志》资料,澎湖县政府总计编列新台币710万元使用于安宅渔港的建设上。
安宅渔港联外的村里道路约铺设两百八十馀公尺,防波堤主要向西侧延伸,并朝南一弯,围成开口向南之势。在“澎湖县港澳整体发展评估规划”中,安宅渔港本身规模狭小,被列为“区里船筏渔业基地”,停靠安宅渔港码头的船只多为小型船筏或动力舢舨。安宅渔港附近另有水产养殖业,但港口陆上的设施不足,渔产仍多至马公港运销。
安宅渔港现行台湾的渔港法属于“第二类渔港”,而在民国95年(2006年)1月27日之前的渔港法旧制中[1],属于供地方性使用的“第四类渔港”。[2]
塔尖
安宅渔港码头西南侧不远处建有一尖塔状的厌胜物,俗称“塔尖”或“屿仔尖塔”。塔尖建筑年代不详,但在光绪11年(1885年)法国舰队发动澎湖之役攻占澎湖时,法军的海图便有标示安宅沿岸“塔尖”的存在。
此外,塔尖建塔原因众说纷纭:其一,便于民众判别潮汐的时间。其二,安宅渔港造港之前,民间曾自行搭筑一长约20公尺的玄武岩码头供渔船停泊,码头也成为当时民众的聚会场所,后来有名未婚女性在此与情人幽会,差点酝酿至私奔之说,当地居民以改善不良风气为由,便将码头拆除,部分石材移作菜宅筑墙使用,剩馀的玄武岩便挪以建造此塔。[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