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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弥远
史弥远.jpg
右丞相兼枢密使
任期
1208-1233
君主 宋宁宗
宋理宗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 1164
逝世 1233
配偶 潘友松
儿女 史宅之
史宇之
父母 父亲 史浩
亲属 兄长 史弥茂 史弥大 史弥正
族侄 史嵩之

史弥远(1164年-1233年),字同叔中国南宋中期权臣。孝宗时代宰相史浩之子。浙江鄞县人。

生平

淳熙六年(1179年),以荫官承事郎,八年(1181年),转宣义郎。淳熙十四年(1187年),中进士。[1]

宋宁宗时任礼部侍郎,开禧二年(1206年)当时宰相韩侂胄打破了隆兴和议,展开开禧北伐,为金人所败,金人以杀韩侂胄为谈和条件。三年(1207年)在宁宗与杨皇后授意下,史弥远派人刺杀了韩侂胄,是为玉津园之变,还将韩侂胄首级交给金国,并主持与金人的谈和,嘉定元年(1208年)成为宰相,掌握南宋的实权。

矫诏拥立宋理宗

史弥远权势熏灼,太子赵竑心不能平,常说要发配史弥远到八千里外,并且预先定好“琼州崖州”为其贬谪之处,史弥远恐惧,潜谋“伊尹霍光之事”。[2]嘉定十七年(1224年)宁宗病危,于是假传圣旨立沂王赵贵诚为皇子,宁宗驾崩后,他联同杨皇后义兄杨次山杨谷杨石,成功劝服杨皇后,矫诏拥立皇子赵贵诚继位,是为宋理宗,并贬赵竑为济王,藩封霅川(今浙江湖州)。宝庆元年(1225年)正月,霅川之变发生,又借口谋反罪,赐死赵竑,赵竑自缢,史弥远对外谎称病死。弥远因立宋理宗之功,更加掌握大权,至到1233年去世之前,史弥远一直掌握南宋实权,前后掌政约25年,是宋朝掌政最久的宰辅。 宋朝以左相为尊,史弥远却刻意屈于右相,目的是使政坛无人敢挑战其权威,更借此造成长期“独相”执政的局面。

弥远死后,理宗得以亲政,但其侄史嵩之仍居高位掌权。史浩、史弥远、史嵩之祖孙三代皆拜相。史弥远的政治地位过于突出,宋理宗的光芒亦被湮没,有“渊默十年无为”之说。

家族

  • 高祖母:叶氏
  • 曾祖父:史诏
  • 祖父:史师仲
  • 祖母:洪氏
  • 父:史浩
  • 母:贝氏、周氏、陆氏
  • 兄:史弥大、史弥正、史弥茂
  • 弟:史弥坚
  • 妻:潘友松(潘畤与李孟琰之女)
  • 妾:黎妙冲[3]
  • 子:史宅之史宇之
  • 女:史氏,嫁赵汝禖
  • 侄:史嵩之
  • 甥:夏周篆

评价

弥远掌权二十六年期间,虽因金国受蒙古威胁无暇南顾,而能保持南宋安定,但弥远排斥异己,贪污中饱,货赂公行,南宋国势渐衰。

史弥远篡改宁宗的遗诏,立宋理宗继位,并假借霅川之变迫死济国公竑,干扰皇统的继立。比南宋其他的权臣更为过份,例如秦桧察觉身为皇子的宋孝宗经常与自己作对,但最后并没有成功改变宋孝宗皇储的身份。

《宋史》未将史弥远列入《奸臣传》,[4]《宋史·史弥远传》只形容弥远“迨宁宗崩,废济王,非宁宗意。立理宗,又独相九年,擅权用事,专任俭壬。理宗德其立己之功,不思社稷大计,虽台谏言其奸恶,弗恤也。”而传中评论又指出“史弥远废亲立疏,讳闻直言。.....弥远之罪既著,故当时不乐嵩之之继也,因丧起复,群起攻之,然固将才也。”

注释

  1. 《宋史》卷414
  2. 续资治通鉴》卷第一百六十二:时杨皇后专国政,弥远用事久,宰执、侍从、台谏、籓阃皆所引荐,权势熏灼,竑心不能平,尝书杨后及弥远之事于几上,曰:“弥远当决配八千里。”宫壁有舆地图,竑指琼、崖曰:“它日当置史弥远于此。”美人以告弥远。
  3. 史弥远撰《宋故淑人黎氏圹记》
  4. 钱大昕《廿二史考异》指出:“推原其故,则以侂胄禁伪学,而弥远弛其禁也。”又称“《宋史》于南渡人物,褒贬多不公,总由胸中横一道学之私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