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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性积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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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性积累,是指把国民收入的一部分用于物质生产领域的扩大再生产。它是积累的主要方面。我国现行生产性积累的主要渠道有:
(1) 财政用于经济建设支出的部分,包括基本建设投资支出、支农资金支出、挖潜改造和新产品试制支出,以及物资储备支出;
(3) 集体经济、合营经济、私营经济和个体经济等用于扩大再生产支出的部分;
基本解释
生产性积累能够直接增加国民经济各部门的生产能力,提高固定资产的技术水平,调整生产力布局和各部门比例,也是进行非生产性积累的物质基础。因此,将积累基金的大部分用于生产性积累是必要的。
但决不等于可以忽视非生产性积累,非生产性积累是改善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所必需的,也是促进生产发展的重要条件,应该得到必要的保证。在生产性积累中,要正确安排农业、轻工业和重工业的投资比例关系,既不能用挤掉一些部门的办法片面发展另一些部门,也不能把投资平摊到各生产部门。
要根据各个时期的实际情况,把生产性积累基金有区别有重点地投到各个生产部门,以保证国民经济协调发展。当前,农业、能源和交通是中国国民经济中的薄弱环节,投资的分配要有利于尽快发展这些部门,把它们作为产业发展的重点,使产业结构得到合理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