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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礁 |
中文名称: 南礁 主权所有: 马、新两国各获得一座岛屿主权 裁定时间: 2008-5-23 具体: 岛屿 |
2008年5月23日,联合国国际法院针对新、马两国另外一个存有主权争议的岛屿南礁作出的裁决:南礁位于哪国的主权水域内,主权就属于哪国。
国际法院的裁决没有完全解决围绕南礁的争议,因为法院只判定了岛屿归属的依据,但未划定两国的主权水域范围。新加坡方面欢迎这一判决。马来西亚外交部长赖斯·亚蒂姆也表示,判决促成"双赢",马、新两国各获得一座岛屿的主权。[1]
简介
联合国国际法院2008年5月23日裁定,新加坡、马来西亚两国间存有主权争议的白礁主权归新加坡所有,中岩礁主权归马来西亚所有。
针对新、马两国另外一个存有主权争议的岛屿南礁,法庭作出的裁决是:南礁位于哪国的主权水域内,主权就属于哪国。
国际法院的裁决没有完全解决围绕南礁的争议,因为法院只判定了岛屿归属的依据,但未划定两国的主权水域范围。
新加坡方面欢迎这一判决。马来西亚外交部长赖斯·亚蒂姆也表示,判决促成“双赢”,马、新两国各获得一座岛屿的主权。
纠纷
马来西亚首相阿都拉巴达威说,马来西亚必须做好准备,确保国际法院对白礁、中岩礁和南礁的裁决,能够马上执行。
阿都拉还说,马来西亚也必须赶快确定,南礁在马来西亚水域的边界线。
阿都拉在参加第14届亚洲的未来日经国际研讨会后,在新闻发布会上说:“只有这样做,才能确定南礁真的是位于我们的水域,被认为是属于马来西亚。”
当记者问,是否马来西亚有信心拥有南礁,阿都拉说:“我必须要说的是,南礁距离中岩礁并不太远,只有1.7公里,它位于我国的领海水域内。”
阿都拉也呼吁马来西亚人避免采取任何会引发冲突、或者叫两国为难的行动。
他说,马来西亚明白国际法庭是依据事实并在和平的气氛中作出裁决的。
阿都拉说:“我们没有全赢,我们也没有尽输。”
他指出:“尽管我们为没有成功感到难过,但我们必须认识到此项裁决是由一个国际法庭作出的,我们必须接受法庭的公平决定。”
阿都拉希望两国官员能依据现行法律决定海上边界。他说,他不会同新加坡领导人商议此事,但马来西亚外长莱士雅丁会同新加坡外长杨荣文就此进行磋商,决定两国该采取什么行动。
平衡的决定
另一方面,副首相纳吉在国内说,国际法院裁决中岩礁主权属于马国,证明新加坡不能单方面行动,这包括单方面进行填海工程。
纳吉说:“基本上,国际法院裁决白礁主权归新加坡,中岩礁主权归马来西亚,是一个平衡的决定。”
他认为,在白礁主权争议上,马国取得了部分成功,有人也认为这是双赢局面。
纳吉指出,政府了解,白礁主权争议是马国人民十分关注的课题,特别是柔佛州人民,更是有重要的象征意义,并坚持白礁主权属于马国,但马国人民应该接受国际法院的裁决。
纳吉说:“我们对裁决不会感到太失望。”
他表示,既然马国签署文件把白礁主权争议提交给国际法院仲裁,就应该接受任何裁决。
纳吉说,新马两国的技术委员会将深入研究国际法院裁决的裁决,之后再决定会采取什么行动。
他指出:“由于这涉及法律问题,政府需要花几个星期的时间研究国际法院的裁决。”
另一方面,国际贸易及工业部长慕尤丁昨天表示,尽管国际法院的裁决令人感到失望,但他呼吁马国人民接受这项裁决。
慕尤丁说:“我对国际法庭针对白礁主权作出的裁决感到失望,我认为这对马来西亚不利。”
他指出:“身为柔佛州的一分子,我感到难过,不管国际法院在国际法令下以什么作为考量,在历史价值、主权和道德上,我们算是失去部分领土。”
慕尤丁说,虽然感到失望,但马国成功取得中岩礁主权,“是一点安慰”。他希望新加坡不会因为白礁主权的最新裁决而变得“骄傲自大”
双赢的判决
(吉隆坡综合电)在荷兰海牙国际法院昨日宣布白礁岛主权判决之后数小时后,马来西亚宣称拥有南礁主权。
马来西亚外交部长莱士雅丁昨天发表文告说,“既然南礁的位置是在中岩礁水域范围内,所以马来西亚看来是拥有主权。南礁目前是在马来西亚水域之内。”
另一方面,莱士雅丁较早时在荷兰表示,海牙国际法院最终判决白礁主权属新加坡,把中岩礁主权判给马来西亚,是一项双赢的判决。
他说,国际法院根据历史和国际法律论据,以及管理因素等其他事项,判决白礁主权属于新加坡。
“重要的是,国际法院同时判决中岩礁主权属于马来西亚,这是马来西亚的胜利!”
莱士雅丁昨日在海牙荷兰国际法院聆听判决后,接受媒体访问时,这么表示。
他说,至于南礁主权则取决于马新水域范围,因此,联合技术委员会将会进一步研究和决定南礁的主权及海域问题。
莱士雅丁认为:“在这双赢的局面下,我们各自获得有关岛屿的主权。至于判决后的后续问题,就交由我们之前设立的联合技术委员会负责进一步跟进研究及处理。”
他说,他们将会在近期内公布委员会将要处理的事项和研究后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