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勘分西北界約記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中俄勘分西北界約記》,亦稱《塔城議定書》、《塔城界約》,是俄羅斯帝國與清朝簽訂的割占中國西北地區 [1] 領土(今稱外西北)的不平等條約。今由於蘇聯解體,大部分割地今歸屬於中亞各國。
歷史
1864年(同治三年)10月7日,沙俄代表巴布科夫(Иван Фёдорович Бабков)和扎哈羅夫|Захаров, Иван Ильич等,因伊犁危機爆發,沙俄出兵強占外西北大片領土的情況下,援引中俄《北京條約》中有關中俄西段邊界走向的原則規定,將文中卡倫曲解為常設卡倫,迫使清欽差勘辦西北界事宜大臣明誼等,在塔爾巴哈台(今塔城)簽訂,共10條。具體劃定自沙賓達巴哈山口到浩罕汗國邊界為止的邊界。就連中俄《北京條約》規定的界湖特穆爾圖淖爾(今伊塞克湖)也被劃為沙俄的內湖,沙俄由此割占外西北巴爾喀什湖以東、以南和齋桑淖爾(今齋桑泊)南北44萬平方公里的領土。條約簽署後,除了中國和外蒙古的邊界外,現代中國北部邊疆已經大致成形。大部分中國哈薩克部族克烈部在此時入附。
《塔城議定書》下訂有:
背景
這地區之土地原為百多年前於1755年乾隆帝派大軍消滅準噶爾汗國之後為清廷控制,隨即,準噶爾滅族,外來人口填充此地。1851年,中俄簽訂《中俄伊犁塔爾巴哈臺通商章程》。沙俄獲得了在伊犁、塔爾巴哈台兩地區進行商業貿易。主要有貿易免稅、擁有領事裁判權和實質上的租界等特權,從西北陸上打開了中國的大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