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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日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份報紙,它是由周恩來等人創辦,也是中國共產黨在全中華民國公開發行的第一份報紙,中華民國大陸時期經營至1947年2月28日。1952年成為中共江蘇省委的機關報,目前由新華報業傳媒集團擁有。新華日報社現為中共江蘇省委直屬事業單位。
主版(重慶版)
1937年2月,以周恩來為首的中國共產黨代表團抵達南京,在與中華民國國民政府談判時就提出要在首都公開出版機關刊物的問題。《新華日報》便開始在南京籌備。但後來由於局勢緊迫,中國共產黨先於1937年12月11日在漢口出版《群眾》周刊,接着於1938年1月11日正式出版《新華日報》[1]。
《新華日報》在武漢時期,報社起先位於漢口府西路149號,後有兩次搬遷。至1938年10月24日撤離為止,共在武漢出版258期,每日對開一張,發行1萬餘份。隸屬於中共中央長江局,受王明的領導,言論上「一切經過統一戰線」,後來被中共認為犯了右傾投降主義。由董必武主管。社長潘梓年,總編輯華崗,總經理熊謹玎,華崗任總編不久,被調往東南戰場做戰地記者。
《新華日報》在發刊辭中說:「本報願在爭取民族生存獨立的偉大鬥爭中做一個鼓勵前進的號角」;「將盡其所能為鞏固與擴大抗日民族統一戰線而效力」;「將力求成為全國民眾的共同的呼聲」;「將無情地抨擊一切有害抗日與企圖分裂國內團結之敵探漢奸及托派匪徒之陰謀」。
1938年10月的中共中央六屆六中全會批判了王明路線,《新華日報》和《群眾》周刊劃歸周恩來為首的南方局領導,10月25日隨八路軍辦事處遷至重慶出版。後來周兼任《新華日報》董事長。由南方局副書記董必武等直接領導。編輯部主任為章漢夫。
1946年5月以後,重慶《新華日報》改為中共四川省委機關報。負責人為傅鍾、張友漁、熊復等。1947年2月28日被國民政府勒令停刊。共出版了3231期。
1949年12月10日,重慶《新華日報》復刊,作為中共中央西南局機關報﹐出至1954年8月31日因大行政區撤銷停刊。
現狀
2001年9月28日,經中共中央宣傳部、國家新聞出版署批准,中共江蘇省委、江蘇省人民政府同意,新華日報報業集團(事業單位)正式掛牌成立,並於2002年7月11日成立企業性質的江蘇新華日報報業集團有限公司(隸屬江蘇省人民政府)。
2004年,原中山路55號的《中央日報》大樓拆除,改建為高187米、共設52層的新華大廈。當年《新華日報》正式遷入該地辦公。
2007年,《新華日報》改版,提出了「高度、貼近、開放」的辦報理念,這一理念一直延續至今。
2014年12月,《新華日報》隨新華報業傳媒集團旗下報紙再次遷入位於河西新城的新華報業傳媒廣場。
2018年,《新華日報》被評為第三屆全國「百強報刊」[2]。同年1月11日,為慶祝新華日報創刊80周年,該報正式啟動建設全媒體指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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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1938年1月11日 《新華日報》創刊,中國網,2009-1-4
- ↑ 全國「百強報刊」推薦名單公示:新華日報、江蘇經濟報等入圍,搜狐,2018-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