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中學(英語:Secondary school)是中等學校的簡稱,為緊跟着小學教育之後的學歷教育機構,通常也稱為中等教育(Secondary Education)機構。此階段的教育是為了之後的更深等的教育或是職業訓練而設。中學和小學之間的界限隨着國家的不同而有差異,但是一般是在入小學後的第七到第十二學年之間,有些國家會在這之間設立初級中學(台灣在1970年代改稱「國民中學」[1])及高級中學。除了包含高等教育(例如大學)預備學程的一般中學外,就業訓練導向的中等職業學校也屬於二級教育的一環。
發展歷史
當時興起的一批學校主要向學生傳授拉丁文與古典文法,以期將學生培養成為滿足貴族階級需要的人才。由於這些學校偏重文科知識的教育,基本沒有自然科學的教學內容,所以稱為文法學校。文法學校多由天主教會或教士個人開辦,所以科目設置比較狹隘,但比起中世紀的經院教育,已經有了令人注目的進步。
1387年,英國建立溫徹斯特公學[2]。公學的性質與科目設置與文法學校基本相同,但是由公共團體籌辦,以培養公職人員為教育目標,所以稱為公學。1446年,英王亨利六世下令,將先前設在伊頓,專門收納文法學校優等生的學校改為公開的文法學校,後稱伊頓公學。
文法學校注重對學生社會實踐能力的培養,學生在校接受五年的教育,畢業後可進入大學深造。由於在校期間接受了大量的拉丁文與古典文法的教育,畢業後可以直接投入社會工作,也可以在大學中接觸各個學科的古典著作,這與現代意義上中等學校的意義與作用十分接近。故而文藝復興時期出現的文法學校與公學,是近代中等學校的雛形。
中國大陸
中學教育由初級中學(初中)和高級中學(高中)組成。初中在大多數省市是九年義務教育的最後三年,包含第7到第9學年,分別稱作初一、初二、初三,或七年級、八年級、九年級(上海市等採用小學五年、初中四年制度的地區(簡稱「五四分段」),初中階段則是九年義務教育的第6到第9學年,分別稱作預備年級或「中預」、初一、初二、初三)。初三結束有一次畢業考試,通過了畢業考,才可以獲得初中學歷。初中畢業生通過參加中考,成績上線者可以進入高級中學或「三校」(包括中等專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和中等技術學校)。部分地區已將畢業中考「合二為一」。高中則是第10到第12學年,稱為高一、高二、高三。高三畢業生通過參加高考,高考成績達到錄取分數線者便可入讀。
視頻
中學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台灣是什麼時候改『初中』為『國中』的,原因是什麼?,豆瓣,2014-7-10
- ↑ 【院校】六百多年歷史的公學男校----溫徹斯特公學,搜狐,201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