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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命(英語:Great Commission)是指耶穌復活後對門徒指示,將其教導傳到世界各地。在基督教神學中,這使命是基督徒傳教士活動的一個主要依據。
大使命的適用範圍
福音派的基督徒認為所有耶穌的追隨者都有義務去傳福音、教導和施洗。雖然最初這個使命所授予的只有基督的十一位門徒,但福音神學將大使命解釋為所有基督徒都應遵守的方針,特別因為它似乎是重申創世記中亞伯拉罕與上帝所立的約。
學者常將大使命與較早馬太福音第10章所出現的有限制的使命比較,該處耶穌所交付給使徒的使命只局限在自己的民族猶太人身上,就是「以色列家迷失的羊」。
使徒保羅被認為是將大使命衍生到所有的基督徒身上的開始。他將猶太傳統割禮從教義中區分,使得非猶太裔的其他民族不需要謹守猶太傳統割禮,也可以因信靠基督而歸入上帝(因信稱義),成為神的兒女。使徒保羅在羅馬書第三章清楚闡明,「神既是一位,他就要因信稱那受割禮的為義,也要因信稱那未受割禮的為義。」祂是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祂也是我們的全人類的救主。在馬太福音第28章16-20節,耶穌說這話是在受死復活之後,祂已經為了那些,所有在黑暗中被轄制的罪人,付上死的贖價,並戰勝魔鬼,已經「承受萬有」並「統領萬有」,因祂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所以,...」可知神的心意是在拯救天下萬國萬民(「拯救萬有」)。神揀選了以色列民作為祂對人類救贖計劃的一個起點(撒迦利亞書第二章21節),而不只單單局限在以色列家(羅馬書第一章16節)[1]。
抄本問題
文本批判學家發現在記載在馬可福音中的文字並不存在於最早的兩個新約聖經的希臘文抄本(梵諦岡抄本與西乃抄本)中,對這樣質疑所提出的解釋是其他三處新約聖經已記載了相似的經文,並且在基督教歷史上,絕大多數的教會都將這大使命的部分承認作為正典 。因為不同福音書的大使命皆歸因於耶穌的復活、並未出現於早期抄本等證據,使得研究歷史耶穌(例如耶穌研究會)之學者認為這些文字是在聖經成書之後才加上的。
預言實現?
有人相信,聖經上所記載關於大使命的幾個內容已經實現了,例如:
- 門徒出去,到處宣傳福音。(馬可福音第16章20節)
- 這福音就是你們所聽過的,也是傳與普天下萬人聽的。(歌羅西書第1章23節)
惟有神能照我所傳的福音和所講的耶穌基督...藉眾先知的書指示萬國的民,使他們信服真道。(羅馬書第16章25-26節)
- 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馬太福音[2]
參考文獻
- ↑ 大使命的中心不是傳福音,而是門徒培訓-大使命默想,騰訊網
- ↑ 基督徒的使命 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基督教講章網,2016-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