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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於 2020年2月13日 (四) 10:43 由 QLB對話 | 貢獻 所做的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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味精又稱味素,是調味料的一種,主要成分為穀氨酸鈉

味精是指以糧食為原料經發酵提純的穀氨酸鈉結晶。我國自1965年以來已全部採用糖質或澱粉原料生產穀氨酸,然後經等電點結晶沉澱、離子交換或鋅鹽法精製等方法提取穀氨酸,再經脫色、脫鐵、蒸發、結晶等工序製成穀氨酸鈉結晶。

簡介

味精是一種家常調味品,它採用麵筋或澱粉用微生物發酵的方法製成,主要成分為穀氨酸和食鹽。如果在100℃以上的高溫中使用味精,經科學家證明,味精在100℃時加熱半小時,只有0.3%的穀氨酸鈉生成焦穀氨酸鈉,對人體影響甚微。文獻報道,焦穀氨酸鈉對人體無害。還有如果在鹼性環境中,味精會起化學反應產生一種叫穀氨酸二鈉的物質。所以要適當地使用和存放。穀氨酸鈉是一種氨基酸的鈉鹽。是一種無臭無色的晶體,在232°C時解體熔化。穀氨酸鈉的水溶性很好,溶解度為74克穀氨酸鈉。穀氨酸是氨基酸的一種,也是蛋白質的最後分解產物。

發展歷程

第一階段:1866年德國人H·Ritthasen(里德豪森)博士從麵筋中分離到氨基酸,他們稱穀氨酸,根據原料定名為麩酸或穀氨酸(因為麵筋是從小麥里提取出來的)。1908年日本東京大學池田菊苗試驗,從海帶中分離到L—穀氨酸結晶體,這個結晶體和從蛋白質水解得到的L—穀氨酸是同樣的物質,而且都是有鮮味的。

第二階段:以麵筋或大豆粕為原料通過用酸水解的方法生產味精,在1965年以前是用這種方法生產的。這個方法消耗大,成本高,勞動強度大,對設備要求高,需耐酸設備。

第三階段:隨着科學的進步及生物技術的發展,使味精生產發生了革命性的變化。自1965年以後我國味精廠都採用以糧食為原料(玉米澱粉、大米、小麥澱粉、甘薯澱粉)通過微生物發酵、提取、精製而得到符合國家標準的穀氨酸鈉,為市場上增加了一種安全又富有營養的調味品,用了它以後使菜餚更加鮮美可口。

味精選擇

1、選擇味精時,最好能到正規商店(場)、超市購買大型企業生產的名牌產品。

2、選味精時以選晶體味精最好,因為這樣不易摻假。

3、在選購味精時,一定要選晶體潔白、均勻、無雜質、流動性好、無結塊,無其他結晶形態顆粒的。

味精使用

1.對用高湯烹製的菜餚,不必使用味精。因為高湯本身已具有鮮、香、清的特點,使用味精,會將本味掩蓋,菜餚口味不倫不類。

2.對酸性強的菜餚,如:糖醋、醋熘菜等,不宜使用味精。因為味精在酸性環境中不易溶解,酸性越大溶解度越低,鮮味的效果越差。

3.在含鹼性原料的菜餚中不宜使用味精,因為味精遇鹼會化合成穀氨酸二鈉,產生氨水臭味。

4.味精使用時應掌握好用量,如投放量過多,會使菜中產生苦澀的怪味,造成相反的效果,每道菜不應超過0.5克。

5.做菜使用味精,應在菜快炒好時加入。因為在高溫下,味精會分解為焦穀氨酸鈉,即脫水穀氨酸鈉,會缺失鮮味,但無毒性。

6.注意投放溫度,味精在120℃的高溫時會變成焦穀氨酸鈉,失去鮮味。因而炸制食品,急火快炒時不宜使用,投放味精的適宜溫度是70~80℃,此時鮮味最濃。

7.注意適量,不必每天必用,每菜必用,防止對其產生依賴性。聯合國糧農組織及聯合國食品添加劑專家委員會規定,每天允許攝取量(食物中原有除外)每公斤體重為120毫克,即50公斤體重的人每天允許食用6克。

不宜人群

3個月內的嬰兒食物中不宜使用味精。

老年人及患有高血壓、腎炎、水腫等疾病的病人應慎重食用。

視頻

為什麼現在很多人都不吃味精了,味精真的致癌嗎?看完發現不簡單!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