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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志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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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第4届立法委员 |
任期 1999年2月1日-2002年1月31日 |
新党第9届全国委员会召集人(代理) |
个人资料 |
性别 男 |
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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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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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历
营志宏生于(1949年),台湾台北人,其后于国立台湾大学获政治学学士学位,及在国立政治大学获东亚研究硕士学位。营志宏随后移居美国,并在加利福尼亚州的惠提尔法学院(英语:Whittier Law School)获法学博士学位,之后在加州成立律师事务所从事法律。
营志宏在返台后,曾任国民大会的国民党籍代表,并在当选后放弃美国国籍以担任该职。1998年,他从侨选选区当选为新党的第4届立法委员。2001年,新党的票数大减,因此未能分配任何侨选议席,营志宏因而结束三年的立法委员任期。
营志宏卸任立法委员后,在妻子维持美国国籍的身份下返回美国生活,并再度归化为美国公民。2013年6月,营志宏于美国加州逝世,享年64岁。其葬礼于加州惠提尔的玫瑰山纪念公园(英语:Rose Hills Memorial Park)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