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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宗力 Hsu Tzong-l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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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第11任司法院院长 |
现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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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资料 |
出生 (1956-02-10) 1956年2月10日(65岁) 中华民国台湾省嘉义市 |
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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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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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许宗力父亲是执业律师许竹谟,曾参选嘉义县县长但未当选。许宗力从小耳濡目染立志学法,中学时接触过小说及“纽伦堡大审”、“梅冈城故事”等电影,见法律人为争取权益奋斗的情节,更加坚定读法律的心愿。1973年自嘉义高中毕业后,将国立台湾大学法律系司法组列为联考的第一志愿,并以系状元高分录取进入就读。大学就读期间成为法言社社长,编撰刊物针砭时政。前总统陈水扁与其有同寝室前后期室友之谊,据其自述当时与其室友皆为学校头痛人士。
1977年自大学毕业,同年分别考取司法官特考及国立台湾大学法律研究所。许宗力放弃司法官训练,进入研究所就读,并于在学期间培养出对宪法、行政法等公法学的兴趣。退伍后,于1982年考取公费留学,留学德国哥廷根大学,并获得法学博士学位。1986年学成返国,先于辅仁大学法律系任教一年,其后返母校国立台湾大学任教。2002年,出任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院院长。任教其间,曾任多个部会的法规会、诉愿委员会、国家赔偿委员会委员,曾参与前总统李登辉任内成立之“强化中华民国主权国家地位”小组,为特殊国与国关系两国论之研议者之一。亦曾参与重要实务案件,如于1995年司法院大法官召开之宪法法庭担任释宪声请人之诉讼代理人,辩论检察官羁押权是否违宪;2000年代表行政院于宪法法庭辩论核四停建案。
2003年由时任总统陈水扁提名,就任司法院大法官,于本次提名中为仅次许玉秀年纪第二轻之大法官。从事释宪实务工作期间,踊跃提出诸多大法官意见书,于2011年9月30日卸任。2011年10月,至辅仁大学法律学系担任专任教授。2013年再返母校台湾大学担任专任教授。
2016年10月,由时任总统蔡英文提名为司法院院长,为2003年宪法增修条文取消大法官连任规定后,第1位再任之大法官。10月25日,正式获立法院投票通过出任司法院院长,并于11月1日就任。
现与其妻台湾绘本作家童嘉莹及两女居住台北市。
经历
- 辅仁大学法律系专任副教授(1986年-1987年)
- 辅仁大学法律系兼任副教授(1987年-1992年)
- 国立台湾大学法律系专任教授、辅仁大学法律系兼任教授(1992年-2003年9月30日)
-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员会委员(1995年-1998年)
- 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院院长(2002年-2003年)
- 中华民国司法院大法官、国立台湾大学法律系兼任教授、辅仁大学法律系兼任教授(2003年10月1日-2011年9月30日)
- 辅仁大学法律系专任教授、国立台湾大学法律系兼任教授(2011年10月1日-2013年1月31日)
- 国立台湾大学法律系专任教授、辅仁大学法律系兼任教授(2013年2月1日-2016年10月31日)
- 中华民国司法院院长、国立台湾大学法律系兼任教授、辅仁大学法律系兼任教授(2016年11月1日-)
荣誉
- 司法院颁发一等司法奖章(2011年)
著作
- 《Verfassungsrechtliche Schranken der Leistungsgesetzgebung im Sozialstaat(1986年)
- 《两岸关系法的尝试与突破》(1989年,合著)
- 《地方自治法》(1992年,合著)
- 《法与国家权力》(1992年)
- 《行政法》(1998年,合著)
- 《宪法与法治国行政》(1999年)
- 《两国论与台湾国家定位》(2000年)
- 《法与国家权力(二)》(2006年)
公职
中华民国政府职务 | ||
司法院 | ||
前任: 赖浩敏 |
司法院院长 第十一任 2016年11月1日- |
继任: 现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