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勒別墅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馬勒別墅(英語:Moller Villa),位於上海市陝西南路30號,是由英籍瑞典人埃里克·馬勒於1927年在原開平大班住宅的基礎上擴建的具有北歐風格的花園別墅。房屋主體結構始建於1914年以前,擴建工程於1935年完工,其他附屬建築包括圍牆陸續至1937年7月完工。房屋主體共3層,占地面積為5269平方米,主屋建築面積為2411平方米,附屬建築572平方米,花園2000多平方米[1]。1941年太平洋戰爭後,該處成為日軍俱樂部。抗戰勝利後,由中統以及三青團上海支團部使用。1949年後,先後由上海市公安局和共青團上海市委使用。1989年,入選為上海市優秀歷史建築。2001年團市委搬出後,由衡山集團改作馬勒別墅飯店至今。2006年,此處成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馬勒別墅飯店目前共有各類客房45間,其中1號樓老別墅有16間保留歐式風格的客房。
歷史
業權變遷
馬勒別墅所在的土地,在原美冊930號、英冊3580號等多組契地基礎上合併而成的。並於1909年初由蘇松太道簽發核准後成為英冊第6878號契地。合併後的首位承租人為英商高易律師公館。同時該地規定為「租住為目的」。1914年12月,高易律師公館將該地轉讓給英商業廣地產有限公司。1937年地籍由業廣地產全數售與來賜洋行(Mollers' Ld.)。
擴建
雖然土地於1914年轉讓予業廣地產,但由於該地屬於出租居住。因此,業廣地產將其出租。1917年前後,由開灤礦務局租入,並作為其上海經理處的住宅。此後該處住宅被稱之為開平大班住宅。
1927年前後,馬勒家族租入此處,並着手對房屋進行改擴建。1927年5月,埃里克·馬勒向上海法租界公董局呈交的改擴建方案。該方案主要對原建築的東西側有較大增建,對於南北側則主要是北門廳的修改和增設南側平台與門廳。對同年6月14日,公董局批准了此次方案。至1935年12月前,改擴建已完成。
1935年12月3日,由於小偷先後兩次自別墅後的田園闖入,埃里克·馬勒致函公董局,就已經開工的圍牆向公董局作出解釋。當月20日,馬勒正式向公董局提出圍牆的施工許可。1936年2月,公董局批覆同意圍牆工程。7月24日,馬勒向公董局申請建造花房並於次月19日獲批。1937年7月,馬勒別墅圍牆工程告竣[2]。
視頻
馬勒別墅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上海馬勒別墅的今生前世,頂級老洋房承載着一個傳奇故事 ,搜狐,2018-06-22
- ↑ 馬勒別墅的前世今生,學生導報,2015-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