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統計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西安市統計局,根據《中共陝西省委辦公廳、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西安市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陝辦字〔2015〕44號),設立西安市統計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1]。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統計方面的法律法規和統計制度、統計標準,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擬訂地方統計調查制度和統計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投入產出調查;負責生產總值核算工作,編制資產負債表;匯編、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監督管理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三)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重大市情市力普查方案,組織實施人口、經濟、農業等普查和抽樣調查[2]等,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數據。
(四)組織實施一、二、三產業的統計調查;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數據。
(五)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評估和監控制度並組織實施;整理、核定、管理、提供基本統計資料;發布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規範管理統計信息發布、政務信息公開和輿情監督工作,完善統計信息共享和發布制度。
(六)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建立經濟社會發展統計監測體系,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七)依法管理相關統計調查項目,指導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監督檢查統計法規和統計制度的實施情況,依法查處違反統計法規和統計制度的行為;依法監督管理涉外調查活動。
(八)負責統計專業技術隊伍建設,加強統計宣傳教育和人員培訓工作。
(九)負責統計信息化建設和統計數據庫系統的管理;組織開展統計科學研究和交流合作。
(十)負責組織領導和協調全市統計工作,承擔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的責任。
(十一)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