蓋瑞·利奇威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加里·萊昂·里奇韋(英語:Gary Leon Ridgway,1949年2月18日-)是一位美國連環殺手,知名於綠河殺手或格林河殺手(Green River Killer)這個稱號。他最初被判謀殺48人,後來供認了近兩倍的數量。由於認罪辯訴協議,定罪數量增加,使定罪的總數達到48。20世紀80年代和90年代他在華盛頓州和加利福尼亞州謀殺了很多婦女和女童。大多數受害者被指控是妓女。第5名受害者在綠河被發現後後記者給了他綠河殺手的綽號;當時他的身份仍然未知。他通常用手臂勒死受害者,有時也用領帶,線勒。勒死她們以後,他就把屍體扔到金縣森林雜草叢生的地區,還經常回來與屍體發生性行為。[1]
2001年11月30日,當他想離開在倫頓工作的卡車廠時,警察通過DNA證據證明他與四個女人的謀殺案有關而將他逮捕。經過認罪協商,他同意披露仍然失蹤的一部分婦女的下落,因此而免於死刑,並獲得終生監禁不得假釋的刑期。
受害者
在里奇韋的供述之前,警方將48起謀殺案歸咎於綠河殺手,里奇韋被捕後,供認殺害至少71受害者。
在2003年12月18日宣判的時候,警方找到至少48具遺體,其中包括原先不歸屬於綠河殺手的受害者。里奇韋因48名受害者的死亡被判刑,有認罪協議,他將「任何及所有未來的(在金縣)案件認罪,他的供述可以通過可靠的證據來證實。」
還有6個受害者被懷疑是里奇韋所殺,但沒有被控。這些案件,有的是里奇韋不承認受害者是他所殺,有的是未能有可靠的證據證實。
早年生活
1949年裡奇韋出生在猶他州鹽湖城。里奇韋的家庭生活有很多麻煩:親戚形容他的母親十分霸道,並說,年輕的里奇韋經常看到父母之間的吵架和暴力。當還是孩子時,里奇韋的智商測試得到82分,低於智商平均水平。16歲時,他帶着1個6歲的小男孩進了樹林,用刀捅進小男孩的肝臟,並對小男孩說:「我想體驗殺人的感覺!」。最後小男孩倖存下來。
參考文獻
- ↑ Prothero, Mark; Carlton Smith. Defending Gary: Unraveling the Mind of the Green River Killer. San Francisco: Jossey-Bass. 2006: 317. ISBN 978-0-7879-954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