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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 孔夫子舊書網 的圖片

立地條件是全國科學技術名詞審定委員會公布的科技類名詞。

在漢字的歷史上,人們通常把秦代之前留傳下來的篆體文字和象形文字稱為「古文字[1]」,而將隸書和之後出現的字體稱為「今文字」。因此,「隸變[2]」就成為漢字由古體(古文字)演變為今體(今文字)的分界線。

名詞解釋

對林木生長意義重大的環境條件的總體。所謂環境條件,指林業用地一定地段上,通過氣候、地質、地貌、土壤、水文等所決定的那些環境條件。這些環境條件在觀察期中,多少保持不變,或者是有規律的反覆重複出現,但不是通過林木生存競爭互相之間決定的那些條件。

森林生長地段(空間位置)中諸環境因子的總稱。生態學上稱為生境。森林立地是森林生產力的基礎,對森林更新、樹種選擇、地力維持和經營管理至為重要。林業上根據立地質量,劃分立地等級或立地指數來評價林地生產力和制訂相應的營林措施。

中國古籍中早有涉及立地的記述。《詩經·邶風·簡兮》有「山有榛,隰有苓」,說明當時已知土壤、地形等與林木的分布和生長有關。漢劉安《淮南子》稱「欲知地道,物其樹」,指明研究立地首先要考察生育在該地的樹木。晉嵇含《南方草木狀》中列述「柘宜山石、柞宜土阜、楮宜澗谷,柳宜下田、竹宜高平之地」,說明了適地適樹的重要性。森林立地的概念於19世紀中葉以後由德國的E.拉曼等提出。20世紀以來,它被廣泛應用於林業生產實踐,作為評定森林生產力的手段和採用營林措施的依據。西方林學界曾一度盛行所謂「森林立地學」體系。中國在20世紀30年代也曾設《森林立地學》課程,近似森林生態學的內容。50年代,中國林業部曾組織森林調查隊,在全國範圍內以各類宜林地的土壤養分和水分條件為重要因子,劃分了各地區的立地條件類型。並相繼在杉木林區、北方石質山區及次生林區做過大量立地條件的研究工作。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