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押條款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流押條款是中國科技名詞,屬於科技術語。
漢文字是世界上唯一沒有間斷的古老文字系統[1],直到現在我們仍在使用。其不單是人們日常生活中的表述用具,更是五千年悠久文明的記錄者、傳承者。可以說,漢文字是中華民族古老悠久、博大精深文明的「活化石[2]」。
名詞解釋
事人之間關於債務人屆期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或抵押權人有權直接取得抵押財產所有權的約定,即為流押條款。通常是在設定抵押權當時,或債權清償期屆滿前,約定債權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時,抵押物的所有權即歸抵押權人所有的現象。
抵押是指在貸款或其他金融交易中,將財產作為擔保以保證債務償還的一種方式。具體來說,抵押者將自己的財產(通常是房產或汽車)提供給貸款機構作為抵押,如果抵押者無法償還債務,貸款機構就有權拍賣這些財產來收回貸款。
流押條款的法律效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零一條,抵押權人在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前,與抵押人約定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時抵押財產歸債權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財產優先受償。
參考文獻
- ↑ 最古老的五種文字,搜狐,2019-11-09
- ↑ 象形文字的「活化石」!水書將申報世界記憶遺產名錄,搜狐,2021-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