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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里德曼 (美國法學家)
國籍 美國
職業 法學家
知名於 《哈佛法律年度報告》稱作「律師的律師」
《紐約時報》稱其為「法律職業倫理領域的開拓者」  
知名作品對抗制下的律師倫理

門羅·弗里德曼 (美國法學家) [1]

門羅·弗里德曼教授曾因為其「終生在律師倫理領域內富於創造性且影響深遠的學術成就」而獲得美國律師協會有關職業主義的最高榮譽。

弗里德曼教授被《哈佛法律年度報告》稱作「律師的律師」,

《紐約時報》稱其為「法律職業倫理領域的開拓者」。

人物經歷

向弗里德曼教授請教諮詢的律師事務所遍布全國各地。他是霍夫斯特雷(Hofstra)法學院的前院長,在過去的30年中,他每一年在哈佛法學院作兩次有關律師職業倫理的演講。

代表作品

弗里德曼教授的第一部職業倫理著作——《對抗制下的律師倫理》獲得美國律師協會的銀槌獎(Gavel Award Certificate of Merit )。

諸多評論稱該著作「才華橫溢」,一本「經典著作」,是 「在上一代中對法律教育有里程碑貢獻」的少數幾本著作之一。

其最新著作是與喬治城法學教授阿貝·史密斯合著的《理解律師的倫理學》(4rd ed., Matthew Bender, 2010)。 [2]

弗里德曼教授被The Washingtonian稱作「哥倫比亞地區最受尊敬的憲法律師之一」。

他的委託人包括威廉·孔斯特勒羅伊·科恩阿蘭·德肖維茨及數位國會成員。

他也被諾貝爾獎金獲得者伊利·威塞爾選作the United States Holocaust Memorial Council的執行主編,並因為其「數十年來為改善人類尊嚴和社會正義所做的工作」而曾獲得馬丁·路德·金獎金。他在哈佛大學取得了A.B.、LL.B.和LL.M.。被收入《美國名人錄》、《美國法律名人錄》和《世界名人錄》。

外部連結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