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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里德曼 (美國法學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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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籍 | 美國 |
職業 | 法學家 |
知名於 |
《哈佛法律年度報告》稱作「律師的律師」 《紐約時報》稱其為「法律職業倫理領域的開拓者」 |
知名作品 | 《對抗制下的律師倫理》 |
門羅·弗里德曼 (美國法學家) [1]
門羅·弗里德曼教授曾因為其「終生在律師倫理領域內富於創造性且影響深遠的學術成就」而獲得美國律師協會有關職業主義的最高榮譽。
弗里德曼教授被《哈佛法律年度報告》稱作「律師的律師」,
《紐約時報》稱其為「法律職業倫理領域的開拓者」。
人物經歷
向弗里德曼教授請教諮詢的律師事務所遍布全國各地。他是霍夫斯特雷(Hofstra)法學院的前院長,在過去的30年中,他每一年在哈佛法學院作兩次有關律師職業倫理的演講。
代表作品
弗里德曼教授的第一部職業倫理著作——《對抗制下的律師倫理》獲得美國律師協會的銀槌獎(Gavel Award Certificate of Merit )。
諸多評論稱該著作「才華橫溢」,一本「經典著作」,是 「在上一代中對法律教育有里程碑貢獻」的少數幾本著作之一。
其最新著作是與喬治城法學教授阿貝·史密斯合著的《理解律師的倫理學》(4rd ed., Matthew Bender, 2010)。 [2]
弗里德曼教授被The Washingtonian稱作「哥倫比亞地區最受尊敬的憲法律師之一」。
他的委託人包括威廉·孔斯特勒、羅伊·科恩、阿蘭·德肖維茨及數位國會成員。
他也被諾貝爾獎金獲得者伊利·威塞爾選作the United States Holocaust Memorial Council的執行主編,並因為其「數十年來為改善人類尊嚴和社會正義所做的工作」而曾獲得馬丁·路德·金獎金。他在哈佛大學取得了A.B.、LL.B.和LL.M.。被收入《美國名人錄》、《美國法律名人錄》和《世界名人錄》。
外部連結
參考資料
- ↑ 法律社會學中的弗里德曼是誰 夢遊華胥 2006-12-13]
- ↑ 勞倫斯·弗里德曼(美)(著):《二十世紀美國法律史》]法史網 發布時間:2016-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