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頂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平頂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是平頂山市人民政府設立的職能部門[1]。
主要職責
(一)協助市人民政府領導處理日常工作及全市經濟、社會管理的有關事務。
(二)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組織起草和審核指導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的相關文稿及以市人民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名義制發的公文。
(三)負責市人民政府會議的會務工作,協助市人民政府領導組織實施會議議定事項;負責市人民政府重大活動的組織安排。
(四)根據市人民政府領導指示,承辦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人大常委會交給市人民政府辦理的有關事項。
(五)處理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新蒲新區管委會和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報送市人民政府的文電;指導全市政府系統的公文處理工作。
(六)根據市人民政府領導指示,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新蒲新區管委會和市人民政府各部門之間出現的爭議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市人民政府領導決定。
(七)督促檢查市人民政府重大決定、重要工作部署及市人民政府領導批示的落實情況。
(八)負責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和改革開放工作的調查研究、諮詢建議、方案論證和跟蹤反饋,為市人民政府提供決策依據。
(九)協助市人民政府領導組織處理需由市人民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收集並及時向市人民政府領導報告重要情況,協助處理各縣(市、區)、新蒲新區管委會及各部門向市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
(十)負責辦理省、市人大代表建議和省、市政協委員提案,並督促建議、提案的落實。
(十一)收集、編輯、報送省人民政府及市人民政府領導參閱的信息資料;負責市人民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指導、監督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指導全市政府系統辦公自動化和信息化建設。
(十二)負責全市政府法制工作的規劃、協調、監督和服務工作,負責行政執法監督,辦理行政複議、應訴和國家行政賠償事項;負責國防教育工作;負責全市行政審批電子監察工作。
(十三)負責外事、僑務有關工作。
(十四)歸口管理市人民政府駐外辦事機構。
(十五)負責群眾來信來訪工作,辦理上級領導交辦需由市人民政府或辦公室辦理的信訪事項;負責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機關的安全保衛工作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十六)加強對部門管理機構的領導和管理,對部門管理機構中涉及行業或系統的發展規劃、擬採取的重大改革措施、基礎設施建設、重大資產變更、年度工作計劃及全局性工作安排等重大事項實施管理;負責部門管理機構需要向市委、市人民政府請示報告事項的審核研究和呈文報批工作;負責上級有關部門下發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的涉及部門管理機構業務或應由部門管理機構辦理的文電的轉送工作。
(十七)負責市人民政府及辦公室的有關事務工作。
(十八)負責市人民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2]。
視頻
平頂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平頂山市 ,河南省人民政府,2018-12-02
- ↑ 河南省平頂山市政府辦公室職能介紹 ,中公教育,2012-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