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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鴻(北魏史學家)
圖片來自名人簡歷

崔鴻(北魏史學家) 崔鴻(478~525年),字彥鸞,東清河郡鄃縣(今山東省夏津縣)人。北魏大臣、史學家,長廣太守崔靈延之孫,梁郡太守崔敬友之子。

出身清河崔氏烏水房,少好讀書,博綜經史。歷任兵部郎中、司徒左長史,奉命參修國史,撰寫孝文帝和宣武帝世宗《起居注》,遷前將軍。

孝昌初年(525年),拜給事黃門侍郎、散騎常侍、齊州大中正。卒於任上,追贈鎮東將軍、度支尚書、青州刺史。

人物生平

崔鴻,崔光之弟崔敬友之子,世居東清河郡(今夏津縣白馬湖鎮)。太和末年,為彭城王(元勰)國左常侍。景明中,遷員外郎、兼尚書虞曹郎中,典起居注。遷給事中,兼祠部郎中,轉尚書都兵郎中。永平初年,為鎮南將軍(邢巒)行台長史。徙三公郎中,加輕車將軍,遷員外散騎常侍。延昌末,加中堅將軍,遷中散大夫、高陽王(元雍)友、司徒長史。正光初,加前將軍。撰高祖世宗《起居注》。孝昌初,拜給事黃門侍郎,加散騎常侍、齊州大中正。卒,贈鎮東將軍、度支尚書、青州刺史。著作有《十六國春秋》一百零二卷。

秉性耿介,遇事直陳,為同僚所欽服。主張為官求才,不拘一格。延昌二年(513年),大考百官,乘機向朝廷建議對「績效能官,才必稱位者,朝升夕進,豈拘一階半級者哉?」崔鴻聰明好學,少時就有著述。景明元年(500歲年)開始,於公務之暇搜集整理舊史資料。正始元年(504年),着手編纂《十六國春秋》,歷時三載撰寫《十六國春秋》95卷。收集到成漢國的史料,補充成一百卷。唯恐書中內容有悖朝廷之處,故未敢刊印。孝莊帝永安元年(528年),其子崔子元將其父所撰《十六國春秋》,繕寫一本,奏獻朝廷,藏於史館。後因世事滄桑,原本失沒,今有清朝湯球《十六國春秋輯補》傳世。

人物作品

其先人仕南燕和劉宋,伯父崔光是著名史學家,仕北魏,官至太子少傅、司徒、侍中、國子祭酒鑲著作,曾參與撰修北魏國書。崔鴻「弱冠便有著述志」,他的志向就是要修撰一部全面的、系統的記述十六國歷史的著作。他認為自從西晉「八王之亂」以後,雖然「所在稱兵,競自尊樹」,但「能建邦命氏成為戰國者,十有六家」。他們雖然都是少數民族所建的政權,但他們是這一時代的政治代表和象徵,是中國歷史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而總結這一時代歷史的經驗和教訓,同樣具有重要意義。其「善惡興滅之形,用兵乘會之勢,亦足以垂之將來,昭明勸戒」。此外,雖然十六國各有國書,記載本國史事,但「諸史殘缺,體例不全,編錄紛謬,繁略失所」。亟需加以「審正不同,定為一書」,編撰出一部記錄這一時代的全史。

從景明元年(500年)開始,崔鴻便開始搜集十六國的舊史及其他資料。由於當時北魏剛遷都洛陽不久,各種書籍「率多分散」,他不得不「求之公私,驅馳數歲」,做到詳細占有材料。為了抄錄、搜集史料,他幾乎竭盡了家產和俸祿,有時甚至沒有買紙的錢,可見他是在生活清苦的情況下從事著述的。

到正始三年(506年),《十六國春秋》初稿已基本完成,但為了撰寫最後的5卷「蜀錄」,他四處訪購常璩所撰記載蜀國歷史的《蜀書》,但久求不得,為此他又一直耐心等待了近20年,直到得到此書,才補寫了最後5卷。由此也可見作者著述之嚴謹。這樣,直到正光三年(522年),《十六國春秋》才最後完成。 正光五年(524年),崔鴻伯父崔光病危。崔光掌修北魏國史多年,但他認為本朝歷史不是本朝人所能修成的,史官只需記錄時事,編著卷目,便算盡責了。所以直到他臨終前,魏史仍「闕略尤多」。崔光把修撰國史的希望寄託於崔鴻,對鴻表示「群才非君莫可」,並向孝明帝推薦了崔鴻。

正光五年(524年),崔鴻受詔撰修國史,可惜他不幸染病,第二年便病逝了。死時崔鴻年僅48歲。

作品評價

崔鴻是第一個為少數民族政權寫史的人。他把十六國時期當作一個重要的歷史階段,把少數民族政權的歷史提高到正史地位,並為此傾注了畢生心血,他的《十六國春秋》,不僅有寶貴的史料價值,而且在史學史上具有特殊的意義,開日後北魏史、遼金史、元史、清史之先河,是中國古代民族關係發展到一個新階段的象徵。

北魏崔鴻所著的《十六國春秋》,是研究十六國史的重要文獻。看到《十六國春秋》,是明萬曆年間出現的殘本。《十六國春秋》散佚的時間,清代學者多有猜測。王鳴盛認為,「蓋當五代及宋初而亡。」錢大昕認為,「宋人已無見此書者。」然王、錢二位均未做深入考證。其實,《十六國春秋》於宋時仍存。如北宋初編成的大型類書《太平御覽》,即是抄錄《十六國春秋》最多的一部類書。北宋中後期司馬光編就的史學名著《資治通鑑》,亦大量抄錄了《十六國春秋》的史料。在南宋還是可以找到《十六國春秋》存在的痕跡。如南宋初孔傳的《東家雜記》提到,他讀過《十六國春秋》。號稱宋代四部目錄書之一的《遂初堂書目》著錄有《十六國春秋》。甚至明中期學者楊升庵也看到過《十六國春秋》,這比此後萬曆年間出現的《十六國春秋》殘本要早。這說明到明中期,《十六國春秋》仍存在。

《十六國春秋》北魏崔鴻所撰的一部記述自西晉滅亡至北魏統一北方前,北方十六個政權興亡歷史的斷代史。魏晉南北朝時代是個動亂的時代,而對於史學,卻是個發展的時代。這一時期,「正史」名稱開始出現,並且在圖書分類中,「史部目錄」正式形成,使得史學由作為經學的附庸上升為同經學並立的獨立科目,並且確立了僅次於經學的重要地位。可以說,前承秦漢大一統之餘緒,後啟隋唐盛世之端倪的魏晉南北朝,在史學的進展上,表現出了前所未有的繁榮。

史書記載

《北史列傳第三十二》

崔鴻,字彥鸞,少好讀書,博綜經史,稍遷尚書都兵郎中。詔太師、彭城王勰以下公卿朝士儒學才明者三十人,議定律令於尚書上省,鴻與光俱在其中,時論榮之。後為三公郎中,加員外散騎常侍。

延昌二年,將大考百寮,鴻以考令於體例不通,乃建議曰:「竊惟昔者為官求才,使人以器,黜陟幽明,揚清激濁。故績效能官,才必稱位者,朝升夕進,豈拘一階半級者哉。二漢以降,太和以前,苟必官須此人,人稱此職,或超騰升陟,數歲而至公卿,或長兼、試守稱允當遷進者,披卷則人人而是,舉目則朝貴皆然。故能時收多士之譽,國號豐賢之美。竊見景明以來考格,三年成一考,一考轉一階。貴賤內外,萬有餘人,自非犯罪,不問賢愚,莫不上中,才與不肖,比肩同轉。雖有善政如黃、龔,儒學如王、鄭,才史如班、馬,文章如張、蔡,得一分一寸,必為常流所攀,選曹亦抑為一概,不曾甄別。琴瑟不調,改而更張,雖明旨已行,猶宜消息。」武帝不從。三年,鴻以父憂解任,甘露降其廬前樹。十一月,宣武以本官征鴻。四年,復有甘露降其京兆宅之庭樹。後遷中散大夫、高陽王友,仍領郎中。正光元年,加前將軍,修孝文、宣武《起居注》。光撰魏史,徒有卷目,初未考正,闕略尤多,每云:「此史會非我世所成,但須記錄時事,以待後人。」臨薨,言鴻於孝明。五年,詔鴻以本官修緝國史。孝昌初,拜給事黃門侍郎,尋加散騎常侍、齊州大中正。鴻在史甫爾,未有所就。尋卒,贈鎮東將軍、度支尚書、青州刺史。鴻弱冠便有著述志。見晉、魏前史,皆成一家,無所措意。以劉元海、石勒、慕容俊、苻健、慕容垂、姚萇、慕容德、赫連屈丐、張軌、李雄、呂光、乞伏國仁、禿髮烏孤、李皓、沮渠蒙遜、馮跋等並因世故,跨僭一方,各有國書,未有統一,鴻乃撰為《十六國春秋》,勒成百卷,因其舊記,時有增損褒貶焉。鴻二世仕江左,故不錄僭晉、劉、蕭之書,又恐識者責之,未敢出行於外。宣武聞其撰錄,遣散騎常侍趙邕詔鴻曰:「聞卿撰定諸史,甚有條貫,便可隨成者送至,朕當於機事之暇覽之。」鴻以其書有與國初相涉,言多失體,且既訖,不奏聞。 [1] [2]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