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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尖山顯濟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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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尖山顯濟殿臺灣澎湖縣廟宇,位於湖西鄉尖山村,澎湖全境唯一奉「顯濟靈王」謝安為主祀神明的廟宇。原位於澎17的舊尖山顯濟殿未拆、予以保留,2017年獲登錄為,顯濟殿以謝安為主神的廟宇神格化後的宰相謝安,稱為「顯濟靈王」,因淝水戰爭的護國大功,被稱為「護國尊王」,清代以後,建廟祭拜,特別是「謝氏宗族」延續過去祭祀的習慣,對於光耀門楣的祖先,表達尊敬之意,也成為尖山村民的信仰中心。[1]
歷史沿革
尖山顯濟殿為尖山村的角頭廟,該聚落因從海面望去有一「尖仔腳頂山」狀而得名,雖曰為山,為常人腳頂高度的小丘而已,其在清領時期屬林投澳。
根據廟中古碑記述,尖山顯濟殿創建於乾隆46年(1781年),首倡者為王維羆(字太占),次為洪淳鑒輔之。尖山王氏因有三桅透西船,來往於上海、天津通商,王維羆得以奉請謝安的金身返鄉,於村內「坑仔頂」(又稱「水溝頭」)建廟,最初稱「謝府靈王」,後改稱「顯濟靈王」,另尊稱謝玄為「謝府元帥」。尖山村人為紀念謝安、謝玄叔姪在淝水之戰大破苻堅的典故,將二人並祀於顯濟殿中,合稱為「文官掛武帥」 今尖山顯濟殿中仍有一石香爐,留存有「顯濟靈王 嘉慶丙子冬吉置 弟子王太占敬獻」之石刻(嘉慶丙子即嘉慶21年,公元1816年),而王太占即倡建廟宇者王維羆字號),係一超過兩百年之古物。
咸豐年間有洪丕通倡議遷建廟寺;始自大正十年(1921年)遷址於鄉道澎17號的西側,倡議人為洪瑞徵(又作洪明庭)。
尖山顯濟殿受扶鸞信仰影響,約莫於昭和18、19年(1943、1944年)間,成立善堂「簡易堂」,供奉鸞堂主神文衡聖帝,並於民國35年(1946年)雕塑關公金身祭祀。 民國54年(1965年),尖山顯濟殿進行重建工程,延請葉根壯擔綱大木匠師,計耗資新台幣50萬元,歷時兩年而就。因此廟宇外貌為少數尚存之木構與RC混構的建築,代表了民國50年代(1960年代)澎湖縣宮廟建築的風格;此外,廟內構件、鑿花(小木作)等木雕,疑似為蔡攑作品(名匠黃良的弟子),門神、磁磚等彩繪出自名繪師黃友謙之手。由於舊尖山顯濟殿保留有多位匠師精湛技藝,工藝的成就珍貴非凡,且保存情況尚稱良好,於是於民國106年(2017年)3月14日,獲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公告為「澎湖縣歷史建築」。
民國97年(2008年),尖山顯濟殿管理委員會鑒於廟舍老舊,決議另覓他址,擇地於尖山社區的澎湖204縣道北側、尖山發電廠附近闢建新廟,順利於民國106年(2017年)竣工入火。民國108年(2019年)11月3日,尖山顯濟殿舉辦「入火三周年」遶境祈福的慶典,高雄保太宮、高雄高尖顯濟殿、台南新化天壇護安宮、南甲海靈殿、台南府城福陽閣、尖山有明宮等友廟皆派神轎與陣頭赴往現場,共襄盛舉。
圖輯
舊廟
位於澎17線的舊尖山顯濟殿於民國56年(1967年)落成,由葉根壯負責設計施作。民國76年(1987年)遭逢韋恩颱風,留有修繕紀錄。民國106年(2017年)3月14日登錄為「澎湖縣歷史建築」。主管機關由澎湖縣政府文化局文化資產科負責。
新廟
民國106年(2017年)落成,現已入火安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