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慶市水利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安慶市水利局是安慶市政府的水行政主管部門,擔負着水資源統一監管和合理開發、利用、保護,水利發展戰略、規劃及政策研究,水旱災害防治和水利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江河湖庫水系治理以及農村飲水安全、水土流失防治、節水灌溉、農村電氣化、鄉鎮供水工程等任務。內設7個職能科室和3個黨群部門,下屬單位17個事業單位(其中正處級2個、副處級別1個)和2個企業。另外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為掛靠市水利局管理的正處級國家行政機關,下設綜合科、調度科、信息中心3個職能科室。
職責
(一)負責水法律、法規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研究擬定全市水利工作的規範性文件。
(二)組織擬定全市水利發展戰略,編制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研究制定全市水利建設計劃;根據職能分工的有關規定,負責全市水利規劃[1]、水能資源開發利用規劃、水利基建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以及設計文件的審查、報批工作,並組織實施。
(三)統一管理全市水資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和水能資源)。制定全市用水中長期供求計劃、水量分配方案並負責監督實施;組織全市國民經濟規劃、城市規劃及重大建設項目中有關水資源、水土保持和防洪的論證工作;組織實施全市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費徵收制度;發布全市水資源公報。
(四)擬定全市節約用水政策,編制全市節約用水規劃,制度有關標準,組織、指導和監督全市節約用水工作。
(五)按照國家和市有關資源與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標準,擬定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水功能區的劃分;監測江河湖庫的水量、水質。
(六)組織實施水政監察的水行政執法;協調並仲裁部門間及地區間水事糾紛。
(七)負責全市水利基本建設的行業管理;按照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負責水工程技術標準、質量監督的管理,監督實施水利建設的項目法人負責制、招標投標制、建設監理制、合同管理制。
(八)指導全市水利系統貫徹有關水利的價格、稅收、信貸、財務會計政策、法規;負責全市水利資金的安排及監管;負責各項水規費的收交、使用、監管;指導全市水利水電系統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對局直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和保值增值實施監管。
(九)組織、指導全市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組織、指導重要河流、湖泊、跨縣(市)和市界河流的綜合治理和開發;組織管理市屬重點及跨縣(市)的重要水利工程;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的安全監管;監管全市河道采砂工作。
(十)組織全市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組織協調農村水電電氣化工作;指導全市農田排灌、節水灌溉[2]、鄉鎮供水和缺水地區人畜飲水工作;指導全市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十一)主管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規劃、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全市水土流失的監測和綜合防治。
(十二)負責全市水利科技工作。組織、指導水利科學研究;歸口管理全市水利行業對外合作與交流,指導全市水利職工隊伍建設。
(十三)承擔全市防汛抗旱日常工作。
(十四)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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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編制水利規劃的基本原則 ,搜狐,2017-06-09
- ↑ 節水灌溉方式大集錦!7種方式大比拼 ,搜狐,2018-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