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政·總裁先後甄拔得人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學政·總裁先後甄拔得人》節選於晚清政論家薛福成《庸庵筆記》[1]的上卷。
原文
諸城竇東皋先生(光鼐)學行深純,尤長於制藝,屢掌文衡。乾隆五十一年,因浙江州縣倉庫虧空,特派大臣阿文成公與姜晟、曹文埴,伊齡阿,先後馳往查辦。伊齡阿旋留為巡撫。
是時,竇公以吏部右侍郎督學浙江,甄拔名宿,聲譽翔起。高宗密敕將倉庫事據實陳奏。竇公嚴劾平陽知縣黃梅丁憂演戲,借彌補倉庫為名,科斂肥橐,贓款累累。溫旨褒其不避嫌怨,而阿公等查復,則謂並無其事。竇公具疏執辯不休,並親赴平陽訪查。伊齡阿劾其在明倫堂招集生監,詢以黃梅劣跡,答以不知,則咆哮發怒,用言恐嚇,勒寫親供。奉旨褫職。竇公未及復奏,伊齡阿又劾其在乎陽城隍宙多備刑具,傳集書役,追究黃梅款跡,生監平民,一概命坐,千百為群。
及回省時,攜帶多人,晝夜兼行,致水手墮河淹殞,並有不欲作官不要性命之言。奉旨拿交刑部治罪。竇公抵杭,旨尚未到,而官民皆知學使被譴,巡撫已密遣人守其衙署。忽有歸安諸生王以銜、王以鉻以門生投刺來謁。竇公見之,二生請問入內,脫留棉襖一件,稱報老師識拔之恩。竇公拆視,則皆黃梅按畝勒捐之田單、印票、圖書、收帖二千餘張,喜極欲狂。蓋竇公雖親赴平陽,而自撫藩以至府縣,早巳豫為布置,故於黃梅贓款,雖略得佐證,仍未獲其確實憑據。二王以鄰郡諸生,密為收積,人固不及防也。
竇公於是奏稱黃梅以彌補虧空為名,按畝捐錢,戶給官印田單一張,在任八年,侵贓二十餘萬。因將田單、印票、圖書、收帖,各檢一紙呈遞。奏甫出,而中丞派員押解,鋃鐺就道矣。上謂凡事可偽,而官印與私記不可偽,且斷不能造至二千餘張之多,況字帖俱有業戶花名排號,確鑿可據。因命阿公中道折回浙省,且免竇公拿問,同往審訊。阿公旋奏黃梅勒借民錢,侵用田單、公費是實。奉旨伊齡阿與前撫福崧皆嚴議革職,阿公等亦皆議處。竇公回京,署理光祿寺卿。乾隆六十年,竇公以左都御史為會試正總裁。副考官二人皆資望較淺,一切悉推竇公主政。榜既發,則第一名王以悟,第二名王以銜也。和珅在上前指出,上查知為同胞兄弟,則大疑之。因派大臣複試。王以銜列二等第四,王以牾列三等七十一名。磨勘大臣奏稱:王以梧中式之卷,次藝參也魯,後比用一日萬幾,一夜四事等字,膚泛失當,疵累甚多。遂罰停王以梧殿試。
諭旨斥竇公年老昏憒,先行開缺,聽候部議;副考官交部議處。
越八日,進呈殿試卷十本,名次既定,拆視彌封,則第一名乃王以銜也。和珅與諸大臣瞠目相視,因奏曰:「此次閱卷諸臣,皆秉公認真,毫無私弊,如有失當,何妨易置?」上曰:「若此,則彼之兄弟聯名,或出偶然。科第高下,殆有命焉,非人意計所能測也,何必易置?且既拆彌封,而再易置。則轉不公矣。」臚唱之日,輿論翕然,蓋以二王素着才名也。
自是竇公之取士,與王氏兄弟之得會狀,遂傳為佳話。余幼聞故老娓娓談此事,聽之熟矣。然考《東華續錄》,竇公奏稱印票、收帖皆由平陽生監繳出,豈因王氏兄弟大魁天下,而世俗率相附會歟?抑竇公陳奏,不能不歸其事於平陽生監歟?因遍閱諸家紀載,尚無詳志此事者,姑錄之,以廣異聞。確否?則未敢懸揣也。
作者
薛福成(1838~1894),字叔耘,號庸庵,江蘇無錫人。早年以副貢入曾國藩幕,後隨李鴻章[2]辦外交。歷任浙江寧紹台道、湖南按察使,晚年任出使英、法、比、意四國大臣。1879年著《籌洋芻議》,主張政治改革,發展民族工商業、主張變法,鼓吹西方君主立憲。1884年中法戰爭時期,任浙江寧紹台道,與提督歐陽利見在鎮海擊退法艦進攻。1889年以左副都御史出使英、法、比、意四國。所著《庸庵全集》收入《庸庵文編》、《續編》、《外編》、《海外文編》、《籌洋芻議》、《浙江籌防錄》、《出使奏疏》、《出使英法義比四國日記》、《出使日記續刻》等十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