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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養老金是是指全國科學技術名詞審定委員會公布的文化術語。

漢字是民族靈魂的紐帶,在異國他鄉謀生,漢字[1]便是一種寄託,哪怕是一塊牌匾、一紙小條,上面的方塊字會像磁鐵般地吸引着你,讓你感受到來自祖國的親切。因為那中國人的情思已經濃縮為那最簡單的橫豎撇捺[2]

名詞解釋

在我國實行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前,基本養老金也稱退休金、退休費,是一種最主要的養老保險待遇。即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後,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保險待遇,主要用於保障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需要。

1991年,《國務院關於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1991]33號)規定:隨着經濟的發展,逐步建立起基本養老保險與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和職工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相結合的制度。1997年,《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中更進一步明確:各級人民政府要把社會保險事業納入本地區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計劃,貫徹基本養老保險只能保障退休人員基本生活的原則,為使離退休人員的生活隨着經濟與社會發展不斷得到改善,體現按勞分配原則和地區發展水平及企業經濟效益的差異,各地區和有關部門要在國家政策指導下大力發展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同時發揮商業保險的補充作用。目前,按照國家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總體思路,未來基本養老保險目標替代率確定為58.5%。由此可以看出,今後基本養老金主要目的在於保障廣大退休人員的晚年基本生活。

基本養老金的構成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統籌養老金,即基礎養老金,是指從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中支付給退休人員的養老金,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準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

個人賬戶養老金,是指根據參保人員退休時其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算出來的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這裡的計發月數不是指某個退休人員實際領取基本養老金的月數(因為在退休時無法預計),而是根據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測算出來的一個假定的指標。

基本養老金的確定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1.個人累計繳費年限

繳費年限包括實際繳費年限和視同繳費年限。根據《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管理暫行辦法》(勞辦發[1997]116號)規定,實際繳費年限,是指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後,按規定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年限;視同繳費年限,是指參保職工實際繳費年限之前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計算的連續工作年限。累計繳費年限,不同於連續繳費年限,包括個人在中斷繳費前後的繳費年限,也包括個人在不同統籌地區的繳費年限。

2.繳費工資

繳費工資,是指參保人員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時的繳費基數,一般是指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人月平均工資低於當地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繳費;超過當地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繳費,超過部分不記入繳費工資基數,也不記入計發養老金的基數。

3.當地職工平均工資

職工平均工資,是指企業、事業、機關單位的職工在一定時期內平均每人所得的貨幣工資額。它表明一定時期職工工資收入的高低程度,是反映職工工資水平的主要指標。職工平均工資=報告期實際支付的全部職工工資總額÷報告期全部職工平均人數。

目前,基本養老保險已經實現省級統籌。省級統籌,就意味着在全省(自治區、直轄市)範圍內,統一確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比例和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支付標準。本條所稱「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就是指參保人員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在崗職工平均工資。

4.個人賬戶金額

「個人賬戶金額」,是指參保人員退休時其個人賬戶儲存額。根據國務院有關規定,個人賬戶的儲存額由以下三部分組成:(1)個人繳納的全部基本養老保險費;(2)2006年1月1日前,企業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中按參保職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的一定比例劃入的部分;(3)上述兩部分的增值。

5.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

人口平均預期壽命,是指假若當前的分年齡死亡率保持不變,同一時期出生的人預期能繼續生存的平均年數,是衡量一個社會的經濟發展水平及醫療衛生服務水平的重要指標。它以當前分年齡死亡率為基礎計算,實際上是一個假定的指標。目前,我國人均預期壽命已經超過73歲。人口平均預期壽命減去退休年齡,就是參保人員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年限。因此,人口平均預期壽命對於養老金的計算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基本養老金的計算

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對有視同繳費年限,或者1997年12月31日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符合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的退休人員,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按月發給過渡性養老金。

(一)基礎養老金的計算

基礎養老金=(基本養老金計發基數+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視同繳費年限+實際繳費年限)×1%

式中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計算公式為: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基本養老金計發基數×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

基本養老金計發基數按照國家相關規定進行過渡。

繳費年限以「年」為單位計算,精確到小數點後四位(下同)。

(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計算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本人退休年齡相對應的計發月數

(三)過渡性養老金的計算

過渡性養老金=基本養老金計發基數×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1997年12月31日前實際繳費年限+1997年12月31日前視同繳費年限)×1.4%

基礎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中的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為參保人本人每月繳費工資指數的平均值。參保人本人每月繳費工資指數為本人月度繳費基數除以上年度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2019年4月30日前為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有視同繳費年限的參保人員,其每月視同繳費指數均按1計算。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