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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體育局是省政府組成部門[1],主要職責為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結合吉林實際,制定和完善有關體育工作的政策、法規;研究擬定體育工作的發展戰略和目標,編制體育事業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體育工作的方針 吉林省體育局本數據來源於百度地圖,最終結果以百度地圖數據為準。政策、法規,結合吉林實際,制定和完善有關體育工作的政策、法規;研究擬定體育工作的發展戰略和目標,編制體育事業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
(二)負責統一規劃全省運動項目的布局,研究和指導優秀運動隊伍的建設;指導體育(競技)運動學校建設;指導和檢查各市、州及行業體協的體育工作。
(三)承辦和參加全國性的運動競賽,編制全省性體育競賽計劃,培訓體育幹部和專業人才。
(四)開展對外和與周邊各國及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體育合作與交流;指導體育系統及民間的體育交流活動;指導和管理我省境內承辦的國際性、商業性體育比賽和體育觀光活動等業務。
(五)負責擬定運動隊伍的獎勵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協助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全省體育教練員職稱評定及體育場館工人技術考核。
(六)負責體育宣傳工作;組織體育科技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廣應用;組織實施國民體質監測和開展反興奮劑活動。
(七)研究擬定體育產業政策,發展體育市場;制定體育經營活動從業條件和審批程序。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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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吉林省政府最新任免一批幹部,中國吉林網,2018-11-01
- ↑ 吉林省體育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吉林省人民政府,2009-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