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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職責
1、根據國家的方針、政策和自治區的部署,圍繞政府的中心工作開展調查研究,對經濟方面重大政策性問題提出決策建議,為自治區人民政府決策提供參考。
2、對自治區經濟發展中的重大問題進行。
3、組織起草《政府工作報告》。起草或參與起草自治區人民政府主要領導有關全局性、綜合性的文稿,參與起草自治區人民政府有關重要文件。
4、對自治區人民政府制定重大經濟政策進行調查研究,並提出決策建議和諮詢意見。
5、參加自治區人民政府主要領導帶隊組成的經濟調查考察團(組),開展調查研究工作。
6、積極了解經濟動態,分析經濟矛盾,研究經濟對策,預測經濟前景,完成國務院研究室、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自治區人民政府布置的經濟研究課題及本單位自行組織的課題。
7、搜集、整理、存儲、分析研究國內外、區內外有重要價值的經濟信息、資料,建立資料庫,為政府領導決策提供參考。
8、負責聯繫、協調自治區專家顧問團參與自治區國民經濟和改革開放中重大政策問題的調查研究,為政府領導提供決策諮詢[2]。
9、研究國內外行政管理科學動態。負責自治區行政管理學會各項日常業務。
10、協調指導各地、州(市)政府、行署和自治區人民政府各部門的政策研究和凋研工作。
11、承辦自治區人民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組織起草《政府工作報告》。起草或組織起草政府主要領導全局性、綜合性的文稿。參加由政府主要領導帶隊的經濟調查、考察團(組),開展調查研究工作。參與政府重大經濟決策的諮詢和重要文件的起草。承擔自治區專家顧問團為政府領導提供決策諮詢的聯繫、協調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經濟發展研究處
負責搜集、事理、分析研究國內外、區內外重要經濟信息資料,建立資料庫,為政府領導提供決策參考。承擔國務院研究室、發展經濟研究中心和自治區人民政府布置的經濟研究課題及本單位自行組織的課題。協調指導各地、州(市)政府、行署和自治區人民政府各部門的政策研究和調研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綜合秘書處
承擔經濟研究中心(研究室)內部綜合協調、行政管理及各項服務工作;負責內部文書、資料、檔案處理;負責同各地、各部門的聯繫和接待工作;負責自治區行政管理學會的日常業務;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內蒙古自治區研究室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機構職能,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
- ↑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研究室職能介紹,中公教育網,2012-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