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黃浦區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上海市黃浦區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貫徹執行國家和本市人口和計劃生育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根據有關規定擬定具體實施辦法。
機構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和本市人口和計劃生育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根據有關規定擬定具體實施辦法。
2、根據本區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和本市人口發展規劃,研究提出本區人口發展中長期規劃;開展對人口和計劃生育重大問題的綜合性、前瞻性、實證性研究並提出建議;編制人口和計劃生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本區人口和計劃生育的信息綜合及統計工作。
3、協調推動有關部門、群眾團體履行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相關職責,促進人口和計劃生育政策在相關部門工作中的銜接配合,推動完善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機制工作。
4、負責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和管理,協調推動建立本區流動人口[1]計劃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5、組織開展人口和計劃生育宣傳教育;參與推進嬰幼兒早期啟蒙教育[2];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公共服務網絡建設。
6、負責區域內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社區家庭計劃指導;推動實施生殖健康促進計劃,提高人口素質;組織實施計劃生育藥具的服務管理。
7、組織開展人口計生系統幹部隊伍教育培訓;指導、協調社區開展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指導區計劃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8、負責本轄區內計劃生育行政執法和監督工作,負責辦理涉及本部門的其他法律事務,指導街道做好有關工作。
9、承辦上級部門和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參考文獻
- ↑ 什麼是流動人口?收入差距又是啥? ,搜狐,2023-05-13
- ↑ 啟蒙教育,簡書,2019-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