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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兴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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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兴田'''(1921-1983) 掖县(今莱州市)人,曾任第二炮兵基地副司令员、司令员,第二炮兵技术学院院长。曾荣获三级独立自由勋章、三级解放勋章。1983年逝世;王兴田(1964~1989), [[ 革命烈士 ]] 。 [[ 山东 ]] 临沂人,曾获[["灭火战斗英雄"]]和"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
王兴田(1964~1989),革命烈士。山东临沂人。<br>
王兴田1981年参加 [[ 中国人民解放军 ]] ,1986年6月加入 [[ 中国共产党 ]] 。入伍后,历任武警 [[ 青岛 ]] 市消防支队战士、代理副指导员等职,武警少尉警衔。1989年8月12日9时55分,位于青岛市黄岛区的黄岛油库5号油罐(内储1.6万吨原油)遭雷击起火。10时10分,青岛经济开发区消防中队接到报警,王兴田与中队长迅速带领13名战士、两部消防车,于10时30分首先赶到火场,担负3号、4号油罐进行冷却降温和在5号与3号油罐之间喷筑水帘幕的任务。在异常艰苦的环境下,哪里最危险,他就战斗在哪里。14时许,风向突变,大火凶猛地向4号油罐扑来,罐内的原油开始沸腾,情况万分危急,火场指挥员下达了撤离的命令。王兴田发现2名战士没有听到撤离命令,还在继续战斗,便不顾个人安危上前督促他们撤离,这时4号油罐爆炸,王兴田壮烈牺牲。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总部于1989年9月2日发布命令,授予王兴田"灭火战斗英雄"和"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br>
'''博风汉骨'''<br><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