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平 ==
<p style="text-indent:2em;"> 余叔韶年少时就读于香港传统耶稣会名校[[香港华仁书院]],于1938考取了奖学金入读[[香港大学]],就读[[文学系]]。1942年,香港沦陷前夕港大颁授[[战时学位]]。及后曾在国内抗战军中服务,战后取得胜利奖学金负笈英伦,于1946年入读[[牛津大学墨顿学院]]修读哲学、政治学、经济学本科学位。他在牛津学习的第二学年时,因其父亲来信,虑及自身前景,便毅然改变其学习方向,改本科学习为第二本科进修,以在第二学年内完成学位,并参加[[英国]]的[[大律师]]资格试。他参加了[[林肯法律学院]]的大律师资格试,并且为该试有史以来第一位能够在一年内完全考毕并通过该试所有考卷的考生,基于这一项成就,余叔韶成功游说政府将发放给他的奖学金继续发放一年,以协助他在英国完成大律师的实习期并取得大律师资格。[[File:余叔韶-1.jpg|缩略图|右|余叔韶(中) [http://cdn.k618img.cn/news.k618.cn/roll/201901/W020190117401051963051.jpg 原图链接] [http://www.chinanews.com/ga/2019/01-16/8730633.shtml 来自中国新闻网]]] <p style="text-indent:2em;"> 及后,余叔韶曾在[[新加坡]]工作,1951年回港,同年冬季,进入律政署检控科任职,是香港的首位华人检察官。次年2月23日,与[[冯育坚]]成婚。同年12月,余叔韶辞去公职,并借用御用大律师[[张奥伟]][[爵士]]于历山大厦五楼的大律师事务所开展其本人的大律师业务。一年多后,余叔韶搬到雪厂街九号八楼继续执业。1960年代中,他协助香港大学成立[[香港大学法律学院|法律学院]]。直至1987年,办事处才从雪厂街搬到奔达中心,其时余叔韶已不接办案件。1980年代,港英政府曾三次邀请他出任最高法院(原址位于现[[香港高等法院|高等法院]])法官,但余均以聘任条款有欠公平为由拒绝<ref name=mp0117/>。
== 家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