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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align="right"|-|<center><img src=https://p8.itc.cn/q_70/images03/20210514/f71aae88bb38452c80137799453b8623.jpeg width="320"></center><small>[https://www.sohu.com/a/466368494_121106994 来自 搜狐网 的图片]</small>|}
'''福建省泉州综合保税区'''(原泉州出口加工区)于2005年6月3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2006年12月22日通过国家发改委、海关总署、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外管局九部委封关验收,2009年1月16日厦门海关批复泉州出口加工区启动封关运营,正式开始运作。泉州出口加工区是由海关监管、享受优惠政策、专项发展出口加工工业和贸易物流服务业外向型的保税免税区,是改革开放三十年以来泉州地面上唯 一一个由国务院批准享受专项优惠政策、由海关监管的国 家级特殊经济区域,为地方外向型经济发展升级提供了不可多得的支撑平台。2016年,经国务院批准,泉州出口加工区正式升级为泉州综合保税区(以下简称“综保区”)。获批后的综保区,可有力对接自贸区政策功能,成为我市最开放的外向型经济综合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