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1,931
次編輯
變更
专家咨询费
,创建页面,内容为“ '''专家咨询费'''是一个名词术语。 中国汉字的发展成为维系中华民族历史发展进步的一条生动鲜明的脉络<ref>[https://w…”
'''专家咨询费'''是一个名词术语。
中国汉字的发展成为维系[[中华]]民族历史发展进步的一条生动鲜明的脉络<ref>[https://www.sohu.com/na/417629917_120378093 字母文字的演变脉络:世界所有国家的字母文字都是同出一源],搜狐,2020-09-11</ref>,各个历史时期所形成的各种字体,有着各自鲜明的艺术特征,如篆书<ref>[https://www.sohu.com/na/406626057_120643884 字体的演变:篆书],搜狐,2020-07-09</ref>古朴典雅,隶书静中有动,[[草书]]风驰电掣、结构紧凑,楷书工整秀丽,行书易识好写,实用性强,字体多样。
==名词解释==
专家咨询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不得支付给参与项目[[管理]]的相关人员。
专家咨询费标准
政策依据:《中央财政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管理办法》
根据《中央财政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管理办法》规定:
第六条,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专家咨询费标准为1500-2400元/人天(税后);其他专业人员的专家咨询费标准为900-1500元/人天(税后)。
第七条,院士、全国知名专家,可按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专家咨询费标准上浮50%执行。
第九条,不同形式组织的专家咨询活动适用专家咨询费标准如下:
专家咨询费
专家咨询费支付方式
专家咨询费的发放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单位发放专家咨询费原则上采用银行转账方式。不得支付给参与项目管理的相关人员。
单位应当建立专家咨询费的支付审核机制,负责核实专家咨询行为及专家咨询费发放的真实性、合规性,并及时向代理银行办理支付手续。对专家信息不真实、存在虚假咨询行为,以及其他违反本办法或单位有关规定的,单位应当拒绝办理支付手续。
单位应当对专家咨询费的开支做好财务记录,并及时归档,定期对专家咨询费支付情况进行检查。
专家咨询费报销管理
一般应有《专家咨询审批表》、《支付明细表》等附件,以会议形式的还要有会议签到等原始凭证;以现场访谈或勘察的,要有现场勘察的照片及相关记录;以通讯形式进行的,要有具体的咨询记录及审批文件等。这是单位经济事项的痕迹,尽量在会计核算原始凭证上体现完整。
1.咨询费明细。经办人需在明细表下方签字确认,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核。本表也可以根据需要进行多栏式细化,比如专家参与咨询的具体项目、咨询论证的时间、地点、具体经费来源、专家工作单位、职称、部门负责人意见、单位负责人意见等。
2.会议通知/邀请函/会议议程(包含: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记录人、会议议题、内容发言人、参会人员、会议要求)。
3.会议签到表(包含: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主持人、应参会人员、参会人单位/部门、应到参会人、参会人员签字及时间)。
4.填写费用报销单(请注明咨询内容和专家投入工作时间)。
专家咨询费税收优惠
专家咨询费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文件规定,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包括其他相关费用(包含专家咨询费)。
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当中的其他相关费用,指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职工福利费、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
此类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
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文件规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参考文献==
[[Category:800 語言學總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