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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武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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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武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 [[ 重庆市 ]][[ 武隆区 ]] 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 [[ 国民经济 ]] 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提出发展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发展速度等目标和政策建议,统筹全区生产力布局和产业、区域、土地、人口、环境等政策。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有关政策法规。
(二)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 [[ 质量 ]] 发展的总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 [[ 宏观经济 ]] 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研究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及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贯彻落实有关价格和收费方面的政策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提出价格改革方案,制定地方定价目录及少数由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 市场 ]] 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有关专项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重要专项改革之间的衔接。
(五)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 [[ 规划 ]] 、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牵头推进落实“一带一路”建设。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
(六)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 [[ 固定资产 ]] 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会同财政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项目的专项规划。负责汇总编制政府投资规划及资金平衡计划。负责统筹、调度和督促重大项目,研究提出年度重点项目名单及资金平衡计划。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七)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战略和重大 [[ 政策 ]] ,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规划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负责区域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协调乡镇(街道)处理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八)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指导有关部门拟订产业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 [[ 服务业 ]] 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九)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和数字经济发展,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动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落实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推进 [[ 创新 ]] 能力建设。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领域的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研判国内外市场及外贸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研究制定重要物资储备规划、政策措施并推动实施研究提出区级储备物资品种目录建议。承担粮食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工作,提出粮食流通发展政策建议。负责粮食流通的 [[ 行业管理 ]] 和储备粮油管理。承担粮食监测、应急调控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对接重庆市粮食安全行政首长制考核有关工作,承担区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具体工作。
(十一)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 [[ 改革 ]] ,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二)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综合研究经济社会与资源、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组织拟订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战略、 [[ 规划 ]] 、计划、政策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环境保护有关规划。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经济 [[ 建设 ]] 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国民经济<ref>[http://www.gov.cn/2011lh/content_1825838.htm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全文) ],中国政府网,2011-03-16 </ref>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四)研究能源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 [[ 能源 ]] 节约和新能源开发问题,拟订能源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有关能源规范性文件和能源体制改革方案。按规定权限核准、审核、转报重大能源投资项目。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协调能源<ref>[https://www.sohu.com/a/544348088_121320079 能源的分类及优劣分析],搜狐,2022-05-06</ref>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预测和平衡能源供求总量。促进区域能源战略合作。
(十五)承担全区 [[ 国防 ]] 动员、西部开发、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等有关具体工作。
(十六)完成区委、区 [[ 政府 ]] 交办的其他任务。
==参考文献==
[[Category: 社會組織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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