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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位于 [[ 广东省 ]] 英德市金子山路行政服务中心科技馆6层。根据《印发英德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英发〔2014〕10号)精神,设立英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英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英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清远市有关 [[ 工商行政管理 ]] 、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地方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指导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 [[ 市场 ]] 经营秩序,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
(三)承担规定范围内的 [[ 企业 ]] 登记注册工作,组织指导全英德市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查处一般经营项目的无照经营行为。
(四)负责组织指导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督管理, [[ 规范 ]] 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
(五)负责组织指导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组织指导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协调打击传销联合行动。
(六)根据授权,承担反 [[ 垄断 ]] 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查处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七)负责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其经纪活动,负责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公司股权质押登记、拍卖行为监督管理, [[ 组织 ]] 指导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八)负责管理商标和特殊标志,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指导查处商标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指导监督管理商标印制活动和商标代理机构,对广东省名牌、地理标志产品、驰名商标、着名商标的管理和保护,指导 [[ 广告 ]] 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
(九)组织指导对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等。
(十)承担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统筹协调职责,负责推进市场监管体系运行体制机制的建设工作。
(十一)承担产品质量诚信体系 [[ 建设 ]] 工作,实施国家质量发展纲要,组织、协调、实施质量强市有关工作,推进名牌发展战略,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十二)负责监督管理生产、流通领域产(商)品质量,组织 [[ 指导 ]] 消费维权工作,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负责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协助做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按分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有关专项打假工作。
(十三)承担标准化工作,推进技术标准战略,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推行采用国家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指导企事业单位的标准化工作,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十四)负责监督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组织执行国家计量 [[ 制度 ]] ,依法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推行工业计量现代化,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五)承担食品包装材料、 [[ 容器 ]] 、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
(十六)负责监督管理认证工作,按权限依法对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依法监管认证中介机构,依法监督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工作。
(十七)承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工作的责任,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 [[ 节能 ]] 标准的执行情况。
(十八)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 [[ 机关 ]] 日常工作,草拟重要文件;负责文电、机要、重要会议和活动的组织、督查工作;承担综合性调研、档案、信息、保密、信访、统计、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安排、管理有关项目经费,组织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组织编报机关及直属行政机构的预、决算;承担政府采购、内部审计和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机关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人事监察股===
负责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外事、 [[ 社会保险 ]] 等工作;组织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负责党务、工青妇及计划生育、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本单位的纪检监察和行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
===(三)政策法规股===
对外宣传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的法律法规,承办有关 [[ 规范 ]] 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和协调等工作;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和行政案件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承办本部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听证、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系统法制工作;负责本市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行政执法、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等工作。
===(四)行政审批股(登记注册股)===
承担规定范围内的内资企业的登记注册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内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工作,并监督检查其登记许可行为;承担全市内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信息的 [[ 统计 ]] 、分析、公开工作;研究制定工商登记注册便利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户外广告登记审批和广告经营审批;负责动产抵押登记和拍卖备案工作;负责公司股权质押工作;负责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和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的业务受理;负责特种设备告知使用登记的业务受理;负责计量标准器具核准;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负责加油站加油机维修受理告知。
===(五)企业信用监督管理股===
承担本局在规定范围内登记注册的内资企业的年度报告公示、经营异常名录、“黑名单”管理及抽查计划的制定;组织指导全市开展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个体工商户信用监管工作;指导查处违反工商登记 [[ 法律 ]] 、法规、规章的行为;指导查处一般经营项目的无照经营行为;引导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承担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工作,组织、指导和督促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建设;承担市场主体信用管理,负责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的管理和使用。
===(六)经济检查股===
组织、指导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走私贩私行为、违法直销和传销行为案件,以及其他经济违法违章案件;配合上级机关做好反垄断执法工作;组织、指导对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流通领域商品 [[ 质量 ]] 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实施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及相关工作,按分工组织指导查处流通领域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组织指导开展有关商品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指导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组织指导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工作;指导全市各级消费者投诉举报机构工作,指导全市各级消费者组织工作;负责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工作,组织、指导和督促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建设;承担市场主体信用管理,负责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的管理和使用。
===(七)市场规范管理股===
组织指导对各类市场和经纪人、经纪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对各类 [[ 商品 ]] 交易市场进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合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推行合同示范文本,调解合同争议,指导查处合同违法行为;组织指导动产抵押登记,组织指导监管拍卖行为;组织对商标和特殊标志的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着名商标的管理和保护工作;负责驰名商标的推荐、管理和保护工作;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组织查处商标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组织指导监督管理商标印制活动;指导和监督管理商标代理机构;指导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组织指导广告监测工作;指导广告审查机构的工作;组织指导开展电子商务市场主体监督管理;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和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开展电子商务的网络监测与检查工作;组织指导查处网络交易违法行为。
===(八)质量股===
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名牌发展 [[ 战略 ]] ;推行产品质量诚信制度、质量奖励制度;承担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协助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和质量体系认证、监督工作;依法监督管理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承担产品质量监督、认证监管相关工作;负责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拟定全市重点监督的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九)标准化股===
依法统一管理、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 [[ 标准化 ]] 工作,组织制订、修订有关地方标准、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指导企业应对国(境)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监督管理全市的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承担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 [[ 经营 ]] 、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管理相关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的资质资格;负责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工作。
===(十一)计量股===
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组织执行地方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监督管理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工作;开展计量技术机构、机动车安检机构和对生产、 [[ 销售 ]] 的商品进行商品量计量的监督检查;推行工业计量现代化管理制度;承担获证实验室证后监管工作。
==机构简介==
根据《印发英德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英发〔2014〕10号)精神,设立英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英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英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为市 [[ 人民政府 ]] 工作部门。
==职能转变==
===(二)划出的职责===
1.将原英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承担的流通环节 [[ 食品安全 ]] 监管职责划给英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将原英德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承担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划给英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3.根据职能转变和机构 [[ 改革 ]] 要求需要划出的其他职能。
===(三)承接上级业务部门下放的职责===
1.承接清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下放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有关职责。
2.承接清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下放县级 [[ 质量 ]] 技术监督局的有关职责。
3.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需要承接的其他审批事项。
===(四)取消的职责===
1.取消企业年检和 [[ 个体工商户 ]] 验照,改为年度报告公示。
2.取消商品展销会登记、经纪人备案。
3.取消商品交易市场登记,改为企业登记。
4.取消转制为企业法人并领取 [[ 营业执照 ]] 的媒体单位广告经营登记。
5.根据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要求需要取消的其他职责。
===(五)加强的职责===
1.深化工商登记制度改革,降低 [[ 市场 ]] 主体登记准入门槛,优化登记注册流程,构建便捷高效、宽松平等、规范统一的准入环境。
2.加强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的统筹协调和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建立市场主体信用 [[ 信息 ]] 公示和抽查制度,负责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的管理和使用,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用信息服务。
3.加强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管。大力培育、扶持、促进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的发展和繁荣,着力营造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环境。
4.加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与保护经营者、 [[ 消费者 ]] 合法权益工作,强化消费监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构建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5.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辖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
6.加强特种设备、 [[ 产品 ]] 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健全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7.加强执法监督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 [[ 安全 ]] 。
==人员编制==
英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英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英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行政编制4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 [[ 工程 师1 师]]1 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24名。
后勤服务人员数8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