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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地质调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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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地质调查院'''是1999年10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筹建,于2000年3月正式成立的一支承担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安排的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及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为国家和自治区经济发展决策提供矿情报告和依据,为自治区矿政管理和资源勘查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及其他相关服务的自治区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行政隶属于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成立背景==

内蒙古自治区地质调查院(以下简称内蒙古地调院)是1999年10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筹建,于2000年3月正式成立的一支承担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安排的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及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为国家和自治区经济发展决策提供矿情报告和依据,为自治区矿政管理和资源勘查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及其他相关服务的自治区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行政隶属于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基本情况==

全院在编职工186名,专业技术人员占80%以上,其中:博士12名,在读博士生7名,硕士38名,大学本科58名;正高级工程师54名,高级工程师57名,工程师30余名。

从2005年10月起,经过多方努力,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先后聘请中国科学院翟裕生院士、张本仁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陈毓川院士来内蒙古工作,并全部安排到我院具体开展工作。2008年底,我们又成功引进6位首席专家,进一步提升和优化了我院人才结构层次。同时,挂靠我院管理的院士、首席专家,已进入自治区“草原英才”引进工程,对于提高我院科学研究水平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

李四光地质科学奖获得者==

张 宏, 内蒙古自治区地质调查院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2009年获得李四光地质科学奖

==机构设置==

内蒙古地调院内设办公室、党务工作部、计划财务部、事务服务中心、生产技术部、综合研究规划室、质量管理办公室、煤田项目管理办公室、信息中心、区域地质调查所、矿产地质调查所、物化探地质调查所、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及环境地质调查所,各所下设若干个项目组。为完成自治区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赋予的一些职能,另设有储量评审科、矿权管理办公室、矿业联合会秘书处、地质勘查基金项目质量监控部、观赏石宝玉石协会秘书处。

==专业门类==

目前,全院专业涵盖区域地质调查、矿产地质勘查、水工环地质调查、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测绘、遥感、岩矿及古生物鉴定、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等 。

==资质==

全院共拥有2项甲级资质(区域地质调查、固体矿产勘查)、7项乙级资质(地球物理、地球化学、液体矿产勘查、水工环地质调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地质测绘)和1项丙级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 。

设备及管理==

先后购置仪器设备1千余台(套),拥有占地面积40亩、建筑面积2万多平方米的办公基地。

建院以来,先后制定了46项规章制度,成立了质量管理办公室。2000年,地调院首批通过中国地调局的资质认证。同年,按照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标准(2000版),建立了院质量管理体系,确立了“精干高效、保证质量、科学先进、追求卓越”的质量方针,2001年一次性通过了中国地质调查局的质量认证审核。2011年,又通过了中国地质调查局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换证审核。12年来,质量管理体系在全院得到了有效的实施,全员参与意识进一步提高,并建立了持续改进的理念和机制。

通过十几年的努力,内蒙古地调院的各项建设基本达到中国地调局《地方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建设具体要求》的标准,并从单纯地承担国土资源大调查任务逐步成长为一支集地质调查、资源评价、科学研究、综合规划于一体,为各级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及商业性地质工作提供技术支撑的具有多重功能的新型地勘队伍,2009年作为全国试点单位首个通过中国地质调查局组织的地方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能力建设评估,获得98分,属A级。

==调查评价==

地质矿产调查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建院以来,内蒙古地调院共承担国家和自治区地质调查及科研项目233项,其中包括一批省部合作开展的大型地质调查和科研项目以及科技部“十一五”重大科技支撑项目等国家级科研项目,取得了一批重要的成果。

1、区域地质调查项目

完成了大兴安岭北部地区多幅1:25万区域地质填图任务,填补了内蒙古自治区1:20万区调的空白,并在内蒙古中西部开展了大面积的1:25万区域地质调查修测工作,完成了横贯全区南北多个地层单元的地质走廊,为区域地质对比提供了翔实的基础地质资料,也解决了一批国内外有重大影响的基础地质问题,提高了全区地质研究程度。如确立了大青山变质核杂岩构造和大青山南部的大型推覆构造,确认推覆构造为由南向北的一系列大型推覆岩片,在区域地质构造特征及其演化等方面取得诸多新的认识。

2、矿产及矿调项目

通过几十项矿产资源项目的实施,新发现矿产地50余处,发现一批铁、钼、铜、银多金属矿产地或矿化带,探求了一批矿产资源储量,其中有十几处有望通过进一步勘查成为大中型矿产地。通过对阿拉善左旗朱拉扎嘎矿床进行详细研究,确定朱拉扎嘎金矿为微细粒浸染状层控热液叠加型金矿床,估算金资源量32吨以上,是华北地台北缘中元古代地层找金中取得的重大突破。对内蒙古中部大青山地区的卯独庆、新地沟、油篓沟等金矿床进行研究,确认该矿为绿岩带型金矿,在绿岩型金矿找矿理论上取得了重大的突破,为内蒙古绿岩型金矿的找矿提供了新思路。

发现和评价了北山北带的青山铜(金)矿点、大狐狸山斑岩型铜金矿点、额勒根乌兰乌拉斑岩型铜钼矿点、乌珠尔嘎顺火山—沉积改造型铜矿点,在区域上可与东天山铜矿带所处的大地构造位置进行对比,具有较大找矿前景。

在二连-东乌旗一带发现和评价了准苏吉花小型铜钼多金属矿床、乌日尼图大型钨钼矿床、乌兰德勒中型钼矿床、乌兰敖包中型钼铜矿床、达来敖包钼多金属矿、格勒敖包铁铜多金属矿点、努仁查干敖包银铅锌矿点、花哈勒金铜铅锌银矿点、高尔旗银铅锌矿点、准乌日斯哈拉锡多金属矿点;在大兴安岭中南部评价了罕达盖小型铁铜多金属矿床、陶来托钼多金属矿点,其中陶来托钼矿点通过深部钻探验证,已成为一个极具潜力的铅锌、钼等多金属矿床;在集宁南评价了豆角山银铅锌矿点。这些突破性成果都在进行着深度钻探验证和评价,且效果比较好,有望成型,已成型的矿床均有扩大规模的前景。

3、物化探项目

(1)内蒙古河套农业经济区生态地球化学调查项目,查明了该地区3.2万平方公里范围内54种元素的分布赋存状况,填补了内蒙古地球化学调查等方面的多项空白,提交了一大批科研成果,为当地建立绿色、特色农业,开展生态保护、地方病防治及城市环境治理等提供了科学翔实的成果信息依据。成果报告经中国地调局组织的专家评审获得优秀级。

(2)1:20万区域化探:圈定出综合异常175处;划分A级成矿远景区17个,B级成矿远景区16个;圈定Ⅰ级找矿靶区32个,Ⅱ级找矿靶区17个;新发现53条金、银、铜、铅、锌等矿化蚀变带以及矿(矿化)体。

(3)1:20万区域重力:在划分断裂构造;圈定隐伏岩体和中新生界沉积盆地的基础上,圈定了19处成矿远景区。为区域地质构造研究及地质找矿提供了深部地质信息。

4、水工环项目

在10个严重干旱缺水地区开展了地下水资源勘查,成井46眼,总涌水量达55372.28m/d,解决了上述地区几十万人口及近百万头(只)牲畜饮用水和几十万亩农田草牧场的灌溉,最大程度地解决和缓解了严重缺水地区人畜饮用水的困难。其中《西部严重缺水地区人畜饮用水地下水勘查示范工程(内蒙古部分)》获自治区职工技术创新工程活动成果奖和国土资源部科学技术一等奖。在鄂托克旗棋盘井工业园区定位的鄂尔多斯能源基地下水勘查项目,取得找水重大突破,受到了各级地方政府和中国地质调查局的好评。找到并评价4处大型水源地,2处中型水源地,为能源基地的开发提供了水资源保障。完成了内蒙古地热资源调查与规划研究项目,开展了两个旗县的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完成多项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为地热新能源开发和地方防灾减灾提供了科学依据。

5、煤田勘查项目:

提交煤炭资源储量475.66亿吨。

6、科研规划工作

先后完成《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十一五”、“十二五”总体规划》和盟市旗县矿产资源规划及《内蒙古重要成矿区带矿产资源勘查部署综合研究》等大型科研项目15项,提交了一批具有科研价值的报告和论着,较系统的总结了全区区域成矿规律和找矿标志,并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全面推进全区的基础地质成果。数据库的建设,完成了一大批基础地质数据库成果,努力为推进社会化服务提供支撑。其中,全区“数字地质图数据库”获自治区职工“经济技术创新工程”活动成果奖,《蒙—甘—新相邻(北山)地区综合找矿预测与评价》项目获国土资源部科学技术二等奖。

==技术支撑和管理服务工作情况==

作为自治区的地质调查骨干力量,内蒙古地调院积极发挥地质工作的先行作用,在认真做好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以及科学研究的同时,逐步将工作重点转移到支撑统筹全区地质工作部署,做好自治区地质勘查基金项目选区立项研究和质量监控等重点工作上来,高效快捷地提供各类技术服务。

1、落实工作职能,在统筹规划全区地质工作部署方面提供技术支撑。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21号文件及提高矿产资源对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保障能力的要求,编制了多项地质勘查工作部署建议方案,编制了“内蒙古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实施方案”,完成了全区矿政管理所需基础性地质工作程度数据库和中央财政出资地质工作项目数据库建设等,为自治区地质工作的规划部署提供支撑。

2、在加强自治区地勘基金项目质量监管方面发挥作用。按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将三大局以外地勘单位承担基金项目的野外质量检查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检查工作交由内蒙古地调院承担的要求,我院组建了内蒙古自治区地质勘查基金项目质量监控部,积极配合地勘基金管理中心落实工作职责,开展项目质量监控和资金使用情况检查的前期工作,为提高地质找矿投入产出效益提供技术服务。

3、全力为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提供前期服务。协助厅机关完成多项矿业权设置方案的编制工作,2001年,经自治区编委批准,成立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与地调院合署办公,负责承担全区矿产资源储量和矿床工业指标评审及相关辅助性服务工作。

4、严格依法管理和维护好自治区政府掌控探矿权。2004年起,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内蒙古地调院设立专门机构,负责自治区政府列入规划的整装大型和特大型煤田的矿权管理任务。2007年以来,开始对自治区人民政府掌控的部分非煤矿权进行管理。截止到2010年,我院代自治区政府管理的地质勘查基金项目形成的探矿权共308个,其中煤炭探矿权123个,非煤探矿权185个。

5、加强协会建设,发挥桥梁纽带作用。2002年接收了内蒙古自治区矿业协会,2009年2月底召开了内蒙古矿业联合会换届大会暨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组建了矿联新一届组织机构,并迅速开展工作,目前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为加强挂靠我院的内蒙古观赏石宝玉石协会的管理工作,组建了协会秘书处办公室,就协会日常工作程序及财务运行管理进行了规范。

==党建精神==

我院一贯坚持科研生产和精神文明建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年年都有新进展,精神文明建设12年迈了五大步,先后被赛罕区和呼和浩特市授予“文明单位”称号,2005年被自治区党委、政府授予“文明单位”称号,2007年被自治区党委、政府授予 “文明单位标兵”称号;2009年被中央文明办授予“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在国土资源厅年度考核中,我院每年都被评为优秀领导班子;在国土资源厅党组两年一次的评选活动中,均被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2003年被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授予“民族团结先进集体”称号;2004年被人事部和国土资源部联合授予“全国国土资源系统管理先进集体”称号;2005年被国土资源部授予“全国地质资料管理先进集体”称号,2006年被国土资源部授予“国土资源系统‘十五’科技先进集体”称号,2009年获全区“人才工作先进集体”称号。2011年被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和国土资源厅评为“创先争优”先进党组织,2011年被呼和浩特市文明办授予“精神文明创建先进单位”称号。

院组建至今,有一人获“全国劳动模范”称号,一人获“李四光地质科学奖”,一人获“自治区杰出人才奖”,一人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奖,一人获“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两人获“内蒙古自治区深入生产第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称号,两人入选“国土资源部青年科技人才名单”,一人获“第三届内蒙古自治区优秀科技工作者”称号,一人获“自治区人才先进工作者”称号,一人被评为“全国国土资源大调查先进个人”,一人获“黄汲清青年地质科学技术奖”,一人入选自治区“321人才工程”名单,一人被授予“国土资源系统‘十五’科技先进个人”,两人被聘为自治区首席专家,一人获“自治区总工会先进工作者劳模”称号,一人被授予“五一劳动奖章”。

==参考文献==
[[Category: 社會組織類]]
762,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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