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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艺术学院图书馆'''是在1952年全国高等学校院系调整时,由上海美术专科学校、 [[ 苏州 ]] 美术专科学校和 [[ 山东大学 ]] 艺术系的图书馆(室)合并而成,从1912年刘海粟先生创办的上海美术专科学校建馆起,已有百年历史。
2018年12月,被 [[ 中国图书馆学会 ]] 公布为2017年全民阅读先进单位。
==馆舍简介==
南京艺术学院图书馆是中国图书馆学会会员单位,全国美术院校图书馆专业委员会常务馆。2010年,学院完成了图书馆改扩建 [[ 工程 ]] ,并正式命名为“逸夫图书馆”,新图书馆占地约3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000余平方米,总高6层,新馆居于校园总体规划的核心部位,联接教学区和生活区,实行开放式布局,藏、借、阅、管一体化,与周边 [[ 环境 ]] 协调,安静幽雅,实为读书学习的优美环境。
图书馆主要设有馆务 [[ 办公室 ]] 、采编部、流通部、阅览部和网络技术部,开展美术设计、音乐表演、综合图书、报刊等流通与阅览服务,现有工作人员30人。图书馆阅览座位2300余座,其中电子阅览室座位186座,且全馆实现无线网络全覆盖。每周开放时间达80小时以上,很好地满足了读者对图书馆利用的要求。
图书馆面向全校师生读者,提供参考咨询 [[ 服务 ]] ,开设信息资源检索公选课。积极支持二级学院资料室建设,现有设计学院、美术学院、音乐学院分馆和影视学院、传媒学院、舞蹈学院、人文学院资料室等。
图书馆馆藏资源丰富,经过多年的建设,在数量和质量的基础上形成了各自的门类体系,馆藏文献资源80万册(件),电子光盘约23000余张。艺术文献资源尤为本馆特色,古今中外的音乐、美术、 [[ 设计 ]] 、影视等专业文献已经具有相当规模、质量上乘,成为馆藏文献中的精华,是江苏地区馆藏艺术资料最丰富的图书馆之一。
图书馆从2003年起,实行计算机自动化管理,采用全省高校通用的先进的图书管理软件汇文 [[ 系统 ]] 。图书馆不断加强数字资源建设,先后购买了书生之家数字图书馆、超星数字图书馆、外文数字图书馆、KUKE音乐数字图书馆、CNKI中文电子期刊全文数据库、世界美术与台北故宫数据库等;自建了音乐影视点播系统、世界音乐库、江苏音乐特色 [[ 数据库 ]] 、八大山人全集等特色数据库。
==入馆须知==
1. 读者须凭一卡通通过门禁系统刷卡验证后方可入馆,特殊情况可凭校内有效身份证件登记入馆,身份证件不得转借。
2. 注重 [[ 仪表 ]] ,不得穿背心、睡衣、裤头、拖鞋等入馆。
3. 请按规定将包存入二楼自助存包柜,禁止携带书包、背包、手提包等包类物品进入阅览区域;如因学习所需携带 [[ 笔记本 ]] 、相机等电子产品,可裸机入馆 。
4. 馆内自助存包仅限于当日有效,禁止隔夜占用存包柜存放各种物品;有贵重物品请自行妥善保管。
5. 注意 [[ 文明 ]] 礼貌,维护公共秩序,勿用图书、学习用具等物品抢占座位;不得随意搬移阅览桌椅;馆内保持安静,请勿喧哗。
6. 维护馆内安全,禁止吸烟或使用明火,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具有腐蚀性 [[ 化学 ]] 物品进馆。
7. 禁止随地吐痰,禁止将食物及饮料带入馆内,请将废弃物品丢入垃圾筒内,保持馆内清洁卫生。
8. 爱护文献 [[ 资料 ]] ,禁止涂抹、撕毁、刻画、污损文献;禁止私藏、偷盗书籍;爱护公共财物,损坏公物要赔偿。
9. 阅后请将书刊放在桌上或放到还书车上,由工作人员回架。
10. 出入通道时如监测器鸣响,应主动配合 [[ 工作 ]] 人员检查。
11. 自觉遵守图书馆规章 [[ 制度 ]] ,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破坏正常阅览及借阅秩序者,工作人员或受影响的读者有权制止;对态度恶劣、故意扰乱图书馆秩序情节严重者,以及损坏、偷窃书刊或其他物品者将通知所在院系,并移交 [[ 学校 ]] 学工处以及保卫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借阅规则==
1. 读者可凭本人校园卡在图书馆借阅图书;不可代借、冒借。
2. 期刊阅览室、特藏阅览室书籍只提供阅览 [[ 服务 ]] ;其他阅览室图书可在阅览室服务台办理借阅手续。
3. 读者在借书前,须自行检查书中有无污损、缺页等情况;若有污损需及时指出,否则责任自负。
4. 教职员工累计最大借阅册数为8本; [[ 研究生 ]] 累计最大借阅册数为6本;本科生、成教生计最大借阅册数为4本;通用借书证读者累计最大借阅册数2本。
5. 所借图书借阅期限均为30天;教职员工、研究生可续借2次, [[ 本科 ]] 生、成教生可续借1次,续借手续应在图书借阅到期之前的5日内办理;续借期自所借图书的到期之日算起;每次续借期限为10天。借阅逾期将按照每本每天0.1元收取罚款。
6. 所借图书在寒暑假内到达借阅期限者,可在假期结束后的10日内归还,不作逾期处理。
7. 所借图书在法定节假日内到达借阅期限者,应在节假日结束后的3日内归还,不作逾期处理。
8. [[ 读者 ]] 所需图书复本全部借出时,可通过访问主页以自助方式办理预约借书手续,也可到服务台办理预约手续。预约图书到馆后,系统将提示读者及时到预约图书阅览室借书处办理借阅手续。预约图书的保留期限为3天。
9. 阅览室中所有图书保留本、外文乐谱仅供阅览,不出借;需要复印时,可以至阅览室服务台或综合服务部复印,每次复印限5份,复印完毕需即时归还。
10. 所借图书如有遗失,应在借期内以相同版本的图书赔偿,否则按有关图书遗失赔偿规定处理。若赔偿后一个月内找到原书,可持赔款收据办理退款,相关事宜参照图书遗失 [[ 赔偿 ]] 有关规定。
11. 所借图书达到最大累计册数不可再借新书;所借图书逾期未还,或者有其它违章尚未处理解决的读者,其图书借阅、续借、预约等权限将被冻结,待问题处理完毕权限自动恢复。
===阅览室规则===
1. 图书馆内各种功能的阅览室是读者 [[ 学习 ]] 、阅览的公共场所。本校人员一律凭本人一卡通入内。
2. 外单位人员查阅资料者请持单位介绍信或有关证件在 [[ 办公室 ]] 办理临时借阅证后方能入内。
3. 不得携书包、带拉锁的夹子、塑料袋及本馆所借书刊等进入室内。
4. 阅览室内陈列书刊只限室内阅览,未经特许,不得携出室外。凡将 [[ 资料 ]] 擅自带出者,图书检测仪报警,按违章处理,罚款20元。
5. 在书架上取书请使用代书板,每次不得超过两册,阅后按号归架。
6. 需要复印的 [[ 文献 ]] ,经工作人员办理手续后由本馆负责复印。违反规定者,须交图书损失费20元。
===电子阅览室规则===
1、读者应持南京艺术学院“校园一卡通”进入本室,并在服务台刷卡后获取机位号后对号入座,上机时输入用户名(校园卡学号)密码为校园卡所捆邦银行卡卡号后六位数。无捆邦银行卡的同学密码为:888888。每小时收费1元,离开时请点击 [[ 电脑 ]] 桌面“结帐下机”图标,否则电脑系统将延时30分钟结帐下机。无证人员谢绝入室。
2、读者进行电子文献信息检索前须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技能和互联网 [[ 检索 ]] 的基本知识,方可上机检索。东西门厅检索机只提供图书馆资源检索使用。读者自带笔记本电脑不得带入电子阅览室使用。
3、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不看和输入网上有损国家、学校,有悖四项基本原则、黄色淫秽的内容。
4、进入电子阅览室的读者,要听从安排,不得随意使用、挪动电子阅览室内的各种 [[ 设备 ]] 。不得随意插拨电源插坐,以防损坏电脑等设备。杜绝抢占和霸机现象。
5、不要擅自更改计算机系统、配置系统各级口令,未经允许不能删除和修改系统软件。
6、严禁读者自携带笔记本电脑或 [[ 光盘 ]] 上机使用,违者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请勿擅自下载、安装任何软件。如有需要,请与工作人员联系。请勿玩电脑游戏 。
7、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带入学校以外的人员参观及使用本室机器。
8、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电子阅览室,不准在电子阅览室内会客、吸烟、吃 [[ 东西 ]] ,打闹及一切影响阅览的活动。
9、严禁将易燃、易爆、易挥发及腐蚀性溶剂带入电子阅览室。
10、正确使用计算机管理 [[ 系统 ]]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机器运行中若发生故障或产生错误,应保护现场,并立即向工作人员报告, 不得擅自处理, 不得自己开关机器。
11、为保证 [[ 计算机 ]] 网络畅通,防止病毒侵入,严禁私自携带光盘、磁盘进入图书馆使用。如需套录数据,请将自备载体交工作人员进行技术处理后,在工作人员指导下使用。
12、爱护电子阅览室内的各种机器设备, 保护 [[ 环境 ]] 整洁。不得擅自拆卸、移动机器。严禁乱动电源、线路和各部分设备。未经许可不得使用笔记本电脑。对损害设备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13、不得乱仍杂物,随地吐痰。保持室内 [[ 环境卫生 ]] 。违反图书馆计算机使用规则、造成计算机严重损坏者,须按原售价赔偿。
==参考文献==
[[Category:026 普通圖書館;公共圖書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