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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市委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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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市委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简称“市社会组织党工委”)在市委的 [[ 领导 ]] 和市委组织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全市 [[ 社会组织 ]] 党建工作。
==文件通知==
中共市委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
为促进市社会组织党工委工作的制度化、 [[ 规范 ]] 化,根据《 [[ 中国共产党章程 ]] 》及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则。
==工作职责==
根据市委决定,主要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一) [[ 指导 ]] 和协调全市社会组织<ref>[https://www.sohu.com/a/479687521_100145635 社会组织是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 ,搜狐,2021-07-26</ref>党的建设;
(二)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 [[ 政策 ]] ,促进中央、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在社会组织的贯彻落实;
(三)引导和监督社会组织遵守国家 [[ 法律法规 ]] ,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四)加强对全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调查 [[ 研究 ]] ,及时向市委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五)直接联系 [[ 管理 ]] 一部分规模、影响较大的社会组织党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县市区相应机构抓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六)指导社会组织党组织开展党的宣传工作、 [[ 教育 ]] 工作、组织工作、纪律检查工作、群众工作、统一战线工作等;
(七)做好 [[ 党员]]<ref>[https://www.sohu.com/a/503175058_121258651 一名普通党员应该做什么,怎么做] ,搜狐,2021-11-24</ref>的教育培训、管理服务和发展党员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八)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会议制度==
实行书记办公 [[ 会议 ]] 、全体委员会议、工作会议制度。
(一)书记办公会议
1.书记办公会议议事内容:研究贯彻落实市委有关决定、指示和工作部署的意见;审议向市委报送的重要请示、报告;研究决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有关批复事项;研究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重要文件、工作 [[ 计划 ]] ;研究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2.书记办公 [[ 会议 ]] 由书记、副书记组成,市民间组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列席,必要时确定其他同志列席。
3.书记办公会议的议题由书记确定。会议由书记或由书记委托的副书记召集并主持,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4.书记办公会议纪要由市民间组织管理局负责人代行审核、会议 [[ 主持人 ]] 签发。纪要报送、分发范围由签发人确定。
5.会议决定事项由市民间组织管理局代行负责抓好督促落实。
(二)全体委员会议
1.全体委员会议的议事内容:传达贯彻中央、省委、市委的重要会议 [[ 精神 ]] 和工作部署;通报书记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研究全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重大问题,提出和制定指导性意见;听取年度工作 [[ 报告 ]] ,研究审议年度工作计划和中长期工作规划;审议重要表彰奖励事项;审议党工委工作制度;研究审议其他事项。
2.全体委员会议议题由市民间组织管理局代行汇总,提交党工委书记确定。全体委员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根据 [[ 工作 ]] 需要由书记决定召开。会议由书记或由书记委托的副书记召集并主持,各副书记、委员参加,市民间组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列席,必要时确定其他同志列席。
3.全体委员会议必须由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作出决定。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
4.全体委员会议研究 [[ 讨论 ]] 问题时,既要充分讨论,集思广益,又要提高议事效率和质量。汇报人要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发言人要畅所欲言,充分发表意见。
5.全体委员会议由市民间组织管理局代行负责 [[ 组织 ]] 承办。会议纪要由市民间组织管理局负责人代行审核、会议主持人签发。纪要报送、分发范围由签发人确定。
6.会议决定事项由市民间组织管理局代行负责抓好落实。
(三)工作会议
1.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传达贯彻上级指示精神,总结工作,交流 [[ 经验 ]] ,部署工作等。
2.工作会议由市民间组织管理局代行负责组织承办。
3.每年计划召开的工作会议,年初提交书记办公会议研究审定。以市委名义召开 [[ 会议 ]] ,按照有关规定向市委写出请示。
4.召开工作会议要贯彻精简、高效、节约的 [[ 原则 ]] ,减少数量,控制规模。
==公文审批==
(一)党工委制发文件,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山东省党的机关公文处理暂行规定》,坚持“精简、高效、 [[ 规范 ]] 、保密”的原则,严格办文程序,提高公文质量。
(二)凡以党工委名义印发的公文,均由主持 [[ 日常 ]] 工作的副书记审签、书记签发。重要文件应提交书记办公会议或全体委员会议审议。
(三)党工委收到的公文,由市民间组织管理局代行负责签收,并提出拟办意见,呈书记或副书记阅批。
(四)市民间组织管理局代行负责做好公文的登记和 [[ 整理 ]] 归档工作。
==工作通报==
(一)建立定期报告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每年向市委作一次全面工作 [[ 报告 ]] ;对市委重要会议、重大决策和重要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以及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
(二)建立工作沟通制度。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重要情况和问题,要及时向市委组织部汇报请示。党工委委员对所属 [[ 社会组织 ]] 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应每季度向市社会组织党工委书面报告。
(三)建立工作通报制度。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有关情况和 [[ 信息 ]] ,要及时向委员和有关部门及县市区沟通联系和通报。
==调查研究==
(一)加强调查研究。围绕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重大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日常性调研由党工委领导同志根据工作需要确定;专题调研应于年初制定 [[ 计划 ]] ,确定调研主题和负责人,抓好组织实施。党工委委员每人每年至少亲自或组织撰写1篇调研报告,为领导决策和工作指导提供依据。
(二)建立委员党建工作责任区和联系点 [[ 制度 ]] 。确定委员所在业务主管单位为委员党建工作责任区,明确党建联络科室和联络员,负责抓好本行业、本系统社会组织各项党建工作任务的落实。每名委员确定社会组织党组织为党建工作联系点,及时了解工作情况,总结 [[ 经验 ]] 做法,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指导党建工作的开展,做到责任区和联络点检查指导有主题、有 [[ 安排 ]] 、有落实、有记录。
==参考文献==
[[Category: 社會組織類]]
754,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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