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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影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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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严格按照本会章程开展活动。
第三条 本会宗旨是:团结首都影视艺术工作者,以马列主义 <ref>[https://www.sohu.com/a/237702269_425345 马列主义基本原理至今未变,个别结论可以改变],搜狐,2018-06-25 </ref>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行动指南,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认真贯彻执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为发展与繁荣首都影视艺术事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而努力奋斗。
第四条 本会坚持文艺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遵循文艺规律,继承优良传统,不断开拓创新。
第六条 本会对会员积极履行联络、协调、服务的基本职能,切实做好引导、[[服务]]、维权工作。通过组织学习、深入生活、文艺创作、评奖表彰、成果展示、理论研究、学术探索、开展调查、人才培训、对外交流等项工作,对会员进行业务指导。
第七条 本会培养会员良好的敬业精神、[[职业道德]] <ref>[https://www.sohu.com/a/201098781_638729 职业道德的三个方面 :敬业、责任、团队],搜狐,2017-10-30</ref> ;支持艺术创新,表彰奖励优秀影视艺术工作者和艺术作品;发现、培养和扶持人才。
第八条 本会反映会员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