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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national assembly of the PRC''' ) ,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国务院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国务院设立办公厅,由秘书长领导。
1954年9月27日成立。驻地位于[[北京]]市[[西城区]][[中南海]]。1954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会议决定并成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会议还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国务院组织法]]》等。按照“《宪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而“国务院”则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