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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李柱5.jpg|缩略图|李柱:闸口违建追踪:北京市河湖管理处涉嫌伪造文件。这是伪造文件的复印版。]]
'''李柱''',男,2014年09月14日,[[北京河湖管理处]]原主任李柱在任职期间,利用外包河湖工程向建设单位索贿1100余万,并以虚报工程、私设账户等手段贪污公款4800余万,涉案近6000万元,终审被市高院判处死缓。<ref>[http://fanfu.people.com.cn/n/2013/1101/c64371-23396561.html 地铁透水 蛀虫捣鬼,北京河湖管理处原主任李柱涉嫌贪污、受贿1300多万元,2013年11月01日07:45 来源:北京晨报]</ref>
==人物事件==
据[[北京市纪委]]、北京市监察局主办的《是与非》杂志披露,联合调查组通过调查发现,“9·17”透水事故除技术原因之外,围堰管理工程存在着大量问题。比如,工程未进行依法招标。事故发生后,施工方修改或者补签合同及有关文件。
另外,资金使用管理也存在大量问题,合同金额严重高于实际支出,涉嫌提供虚假合同套取轨道交通建设资金。比如,工程概算中的工程直接费用是3792.6万元,而施工合同金额为5869万元,比概算中工程直接费用虚高2000余万元。其中部分工程款被贪污。<ref>[http://fanfu.people.com.cn/n/2013/1101/c64371-23396561.html 地铁透水 蛀虫捣鬼 北京河湖管理处原主任李柱涉嫌贪污、受贿1300多万元 2013年11月01日07:45 来源:北京晨报]</ref>
在事故调查后期,市纪委执法室逐渐把注意力从程序违法问题转移到事故背后隐藏的腐败问题,并锁定了主要目标——河湖管理处原主任李柱,经市纪检部门查明,李柱任职期间涉嫌贪污受贿1000多万元。随后李柱被移送司法机关。<ref>[http://roll.sohu.com/20140305/n396048242.shtml 滚动频道首页 > 媒体新闻滚动_搜狐资讯,北京水务系统窝案:河湖管理处主任敛6413万获死缓,2014年03月05日04:52 ]</ref>
检察机关指控李柱的第一项罪名为受贿罪,据指控,李柱从2000年至2011年,共受贿10笔,金额共计1113万元。11年间,李柱先后向10家企业,索要现金、房子、购物卡及宝马车等,平均每年受贿100余万元。
李柱的其中一笔受贿涉及一栋别墅。<ref>[http://blog.sina.com.cn/s/blog_12ba8c2e70102vywi.html 北京河湖管理处原主任一审判死缓 严重贪污受贿 新浪博客 (2015-08-11 04:45:06)]</ref>
行贿人刘某证言显示,2001年,他与几个人成立了[[绿视点公司]]。李柱在任期间,绿视点公司通过李柱承接的工程总金额有4000余万元。
2000年至2007年,帮助该公司承揽刘娘府泵站电气等业务。三次向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常树民(另案处理)、副经理金云辉(另案处理)索要共计56万元。<ref>[http://legal.people.com.cn/n/2014/0915/c42510-25660262.html 北京市河湖管理处原主任贪腐6000万获死缓,人民网,2014-09-15]</ref>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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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人物:贪污腐败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