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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背景=
随着[[ 中国]] 经济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增长,庞大的国内消费市场、成熟的加工能力,与尚待逐步完善的法律及执法环境,吸引着国内、外的不法分子,假冒商标和侵犯著作权等各种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也日益严重。近年来,侵权商品跨国境贸易更形成 [[ 国际社会关注 ]] 的焦点。社会各界一直呼吁政府和各界努力携手解决这一问题, 2000年3月[[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品保委)应运而生。
=宗旨=
“同中央、地方各级政府部门,企业及其他机构合作,为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做出积极的贡献”。
=品保委的发展=
品保委成立之初,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并没有得到充分重视,也没有像今天这样被列为政府工作重点,因此,品保委最初的活动集中在宣传知识产权保护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及制假售假对于公众健康、经济发展的危害性上,促使公众和政府对侵犯知识产权问题的重识。与此同时,品保委从2001年开始同全国各级相关政府部门开展了合作项目,良好的合作关系一直持续到今天。
从2002年开始品保委组织了每年一次的“ [[ 知识产权保护十佳案例 ]] ”评选活动,以此来感谢和认可各级政府执法部门对于知识产权保护所做出的努力。
2000年以来,品保委在[[ 中国]] 举行了80多次会议和合作项目,并继续与中央及各级地方执法机关合作开展培训研讨会和最佳案例交流活动。另外,品保委一直非常积极地参与立法改革,向 [[ 最高人民法院 ]] 、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以及相关立法机构就多项法律、法规和执法标准的修订提交意见和建议。
继2003年和2004年品保委应邀参加[[吴仪]]副总理主持的知识产权座谈会议后,在吴仪副总理的支持下,品保委与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之间建立起季度交流机制,以方便企业和中央政府及执法机关继续进行知识产权领域的对话和交流。持续的对话增进了理解,建立了互信,奠定和强化了合作的基础。
品保委的工作受到了中国政府的认可,也得到了外国政府和许多国际组织的肯定。2002年、2004年全球反假冒联盟两度授予品保委 “ [[ 全球反假冒协会杰出表现奖 ]] ”。<ref name="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cite web |url=http://qbpc.caefi.mofcom.gov.cn/ |title=中国外商投资企业人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 accessdate=2012-11-27}}</ref>
=品保委2008年工作目标=
·继续加强品保委作为中国与国际社会之间的桥梁作用,推动国内和国际知识产权相关组织之间的信息、教育和最佳实践经验的交流;
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央政府以及各级法院系统合作,促进立法与法律制度的改革,有效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和创新;
·加强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效力;
·评估和改进品保委组织结构,继续支持会员公司积极参予各项活动,继续吸收新会员,并加强与会员公司的沟通。
=下设工作委员会及行业工作组=
· [[ 最佳案例]]/执法委员会–与国内、外各执法机关共同举办最佳案例交流活动,以提高执法部门办案和调查的效率;
· [[ 宣传委员会 ]] –提高社会公众对侵犯知识产权问题严重性的认识,与尊重他人知识产权的意识。通过媒体采访、新闻简报和品保委网站突出宣传品保委的宗旨和工作;
· [[ 海关委员会 ]] –通过与[[ 中国]] 、外国海关和国际组织开展合作,为持续提升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供支持。鼓励中国各地海关开展更为有效的执法活动,支持中国与外国海关加强跨境合作;
· [[ 政府合作委员会 ]] – 负责政府关系方面的事宜,其中包括:组织筹划品保委拜会中国政府高层领导的活动、安排品保委与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季度交流会议,及品保委与各级政府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会议;
· [[ 法律委员会 ]] – 支持并参与有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研究、制定和修改工作,并在这些方面提供政策建议;
· [[ 会员服务委员会 ]] –了解会员需求,对会员提供经验交流平台,鼓励会员了解并参与品保委的各项活动,以期落实会员参加品保委的期望值。吸收新会员,强化品保委持续发展的基础;
· [[ 专利委员会 ]] - 支持并参与中国完善专利立法的努力及过程。提高对专利权的有效法律保护,并为促进改革创新和科技进步创造环境。
以外,品保委中还包括由会员公司发起成立的各个行业工作组。通过行业工作组,同行业的会员公司可以携手,共同开展项目,解决本行业所特有的 [[ 知识产权 ]] 侵权问题。
目前,品保委共有17个行业工作组,其中包括:汽车行业工作组、电池行业工作组、建筑与集成行业工作组、快速消费品行业工作组、高尔夫行业工作组、家电行业工作组、信息技术行业工作组、高档品牌行业工作组、制药行业工作组、电动工具行业工作组、制冷与空调行业工作组、运动产品工作组、玩具及授权产品行业工作组、无线及集成电路行业工作组、照明行业工作组、个人护理品行业工作组、影像耗材行业工作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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