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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超
,→警務處
1997年,李家超獲晉升為總警司<ref>{{cite news| url=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003/05/P201003050231.htm| title=警隊高層委任| newspaper=政府新聞網| date=2010-03-05}}</ref>。在任期間,曾經駐守於偵緝及情報等多個部門,及曾經出任不同偵緝部門的主管,包括刑事情報科情報搜集組、西九龍總區重案組及情報組、毒品調查科以及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等等,擁有豐富偵緝經驗。在李家超領導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該科破獲了1994年的柳記豪迷魂黨案及1998年的馬草壟800公斤炸藥案等轟動案件。
2002年,李家超被借調至 [[ 保安局 ]] ,以研究有關電腦罪行的立法等事宜,重返警隊後,他主理保安及管理事務,曾任投訴及內部調查科投訴警察課主管。2003年,他獲保送英國皇家防衞學院受訓,其後晉升為助理處長,出任西九龍總區指揮官。2005年7月,李家超出任刑事部主管,在任期間親自負責徐步高槍擊案。2007年,李家超晉升為警務處高級助理處長,擔任刑事及保安處處長。2010年3月升任為副處長(管理)。在任期間獲行政長官頒發香港警察榮譽獎章和香港警察卓越獎章<ref>{{cite news| url=https://std.stheadline.com/daily/article/2461135/%E6%97%A5%E5%A0%B1-%E6%B8%AF%E8%81%9E-%E7%95%B6%E5%B7%AE%E9%80%BE30%E5%B9%B4%E5%B1%A2%E7%A0%B4%E5%A4%A7%E6%A1%88| title=當差逾30年屢破大案| newspaper=星島網| date=2022-05-09}}</ref>。
==公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