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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七)统筹本区能源日常运行工作,承担煤、电、油、气等[[能源]]的日常运行监测、调度、协调和供应保障工作;建立健全热电气常态化联调联供机制。
(八)负责本区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统筹、协调,以及区管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行业管理;负责区管城市道路、桥梁等设施养护的监督管理;负责本区经营性停车设施和自行车设施的行业管理;承担综合协调管理本区地下管线及其检查井和井盖设施的责任;推进地下管线 [[ 工程 ]] 与道路工程同步实施;负责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建设和运营的综合协调管理,制定相关政策,参与编制地下综合管廊规划,拟订年度建设计划,负责地下综合管廊[[ 运营的]] 监督管理;承担相关市政设施建设的统筹协调工作,建立市政设施工程规划、[[建设]]、管理有效衔接机制,参与相关建设工程的联合验收。
(九)负责本区石油、天然气管道(不包括炼油、化工等企业厂区内管道)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应监管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