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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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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亞古時的婚姻講究明媒正娶,因此,若結婚不經媒人從中牽線,就會於禮不合,雖然有兩情相悅的,也會假以媒人之口登門說媒,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方才會行結婚大禮。
*媒人會自提親起,到訂婚、促成結婚都會起著中間人的作用,在男女雙方間作跑腿,聯絡,協調、細節調解,直至婚禮結束。職業媒人又會收取媒人費。
*官媒即國家掌管人民婚姻的官署和人員,中國於周朝即有官媒,稱為媒氏。媒氏每年仲春皆會下令適婚年齡的男女相會,又會紀錄民間的婚姻,並監管彩禮的數量。
**違反結婚年齡、彩禮和其他規定者,就會受到媒氏處分。
**除撮合婚姻外,其職責還包括記錄嬰兒出生年月和姓名以及主管婚姻訴訟案,懲處違法。
**私媒則是官方體制以外的媒人,只撮合婚姻和在嫁娶儀式中履行相關職務。
**職業媒人則是以為人作媒來賺錢者。
*媒人在中國的婚姻嫁娶中起着牽線搭橋的作用。
*男性媒人又稱月老,而女性媒人一般稱為媒婆或大妗姐,媒婆同時也是舊時以説合婚姻為職業的婦女。
*媒婆是指舊時以説合婚姻為職業的婦女。
*中國古代無媒不成婚。《詩經·衞風·氓》中所説“匪我愆期,子無良媒”,即指此。
*在中國神話傳説中,最早的媒人是女媧。
*《路史後紀二》記載:“以其(女媧)載媒,是以後世有國,是祀為皋禖之神。
*”羅蘋注引《風俗通》曰:“女媧禱祠神,祈而為女媒,因置昏姻。”《周禮》、《呂氏春秋》諸書中,也都記載上古時於仲春之月設太牢祭禮高禖的活動。
*周代還設有官媒,專司判合之事。據《周禮·地官》記載:“媒氏掌萬民之判。
*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書年月日名焉。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凡娶判妻入子者,書之。中春之月,令會男女於是時也,奔者不禁。司男女之無夫家者而會之。”
*媒婆在中國的婚姻制度中佔有重要的地位,孟子把“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
*封建社會的自然經濟形態使人們的勞動、教育、娛樂都侷限在家庭裏,“雞犬之聲相聞,民至老死不相往來”,因此相互之間很是隔膜,也使得家長們彼此都不知道對方家裏有些什麼人。
*即使自己家裏的兒女已長大成人,卻不知哪家需要嫁女娶媳。
*封建的風俗造成了人們在求偶問題上的靦腆心理,想得到配偶不公開言明成了封建社會風俗的重要特徵之一,直言問之等於愚昧無知,委託他(她)人曲道求之是封建時代求偶之法的重要表現形式,有一個媒人從中斡旋是最好不過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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